如果把地球比作一个大村子,那么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是理所当然的合法村民。且不说人类有没有资格不经选举自任村长,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管谁是村长,是上帝还是联合国秘书长,都应当保证村子里的各村民能天然地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领土,以及在领土之内生存、繁衍、自由觅食的权利。否则,这个种姓复杂的村子就不可能有秩序。 有了这样一份“村约”,你就会发现人和自然界发生的许多事情并不总像人类所自以为是的那样。比如用万物一体、众生平等的观念去看“景阳冈打虎”的话,你就会发现景阳冈的“吊睛白额大虫”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可厌。它恪守着它的本分,它并没有下到“三碗不过冈”的地方到处抓人吃人,它甚至在武松到了山神庙前也没有采取行动。尽管它“晚了出来伤人,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但它仍然留出“巳、午、未”三个时辰供人类通过,甚至在通过时,它也谦卑地认为,只要人多,又是结伙而过,它便不应该行动。这等于是给人类留足了面子。 这里面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成见,即人类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地球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属于自己的。上帝所造的一切飞鸟走兽、鱼虾虫鳖都是供自己当饭吃的,因而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运用上帝赋予的智慧以及自造的奇技淫巧掠夺自然、残害其他生命的历史。但实际上人有人的领地,老虎有老虎的领地,就像老虎不能到人的炕头抓鸡哺雏一样,人也不能到老虎的家园里借酒撒疯。我相信上帝创造老虎并不是为了毁灭它,我相信上帝创造了老虎,同时也赐予了它一份啸傲烟霞、腾挪跳跃的栖息地。《创世纪》里的耶和华在创造了日月天地、星辰昼夜、飞鸟走兽后,又告诫他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第一代“宠物”:“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但自从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便显示了残忍和健忘的一面:他们把“治理”当成了劫掠,把“管理”当成了“剿灭”,把关爱其他生命的实质转化成了人定胜天,涸泽而渔。武松不过是被施耐庵典型化了的突出人物。 他本来有多种机会避免与老虎相遇,比如在“巳、午、未”三个时辰(即六小时内)通过景阳冈,或者和其他客人结伙而过。但没有,他把“三碗不过冈”当成了笑话,把酒店因害怕醉酒误事的限量销售当成了商家的促销手段,他甚至把酒店老板老虎伤人的警告当成了一场餐饮业的不法商人对消费者的劫财策划。就这样,当他横拖着梢棒走了四五里,所有的神谕,包括冈下大树上的文字,山神庙前的印信榜文,都告诉他,他已到了老虎的领地,但他一意孤行,置若罔闻:“他一只手提着梢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把那梢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这一连串绘声绘色的动作描写,显示了这个人对生命的全部亵慢。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