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原先意味着“公子”,但早些时候就已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政府的”、“国家的”——某种程度上,人们称赞为“公”的精神,这里的“公”与法家有了细微的差别。因而这则故事与秦国的事件相联系很可能并不是出于偶然。这位钜子具有清教徒式的严格,如墨翟学派要求他们自身实行苦行、苦修一样,它们反映了一种态势,也许是类似于“五斗米道”祭师的态势——当祭师们召集徒众检查他们信仰的诚意时,“五斗米道”的祭师们就充满了活力。纯粹的道教基本理论其内容首先是墨家对“为公”美德的重视,注重现世的道教发现了这一美德,这在《吕氏春秋》中屡见不鲜。第一,它的论述与老子《道德经》相联系,其中论述的“不仁”在《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中就已讨论过。第二,如前所述,汉时一种道教试图通过个体来延长生命倾向显得十分重要,通过黄帝之口得到表述,最后黄帝与老子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神人黄老的形象: 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 116这一防止人们走极端的告诫在“五斗米道”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例如,那些吃了放在“公众之家”食物的人,如果食用量超过其身体所需量,那么所有持“公”精神的人们将访察他的病情。为“公”不仅是极普泛的社会原则,而且是自然的法则,下列从《吕氏春秋》中引述的段落再度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故鸿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恶,遵王之路。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伯禽相行,请所以治鲁。周公曰:利而勿利也,荆人有遗弓者,而不屑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太平和军事的均衡 “公”的概念在《吕氏春秋》中如此焦躁地发展着,以致使它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传统的开山之作的明证。它与“等”的观念具有饶有趣味的联系。在《礼记·礼运篇》中,一种儒家的气息显而易见,这两个词交替使用。因为“公”确实是一个墨家的词语,是以具有道家色彩的“等”为代价而得到强调的。墨家的成分在盛赞大同时代的文本中更为明显地表现出来,这是儒家不可理解的。而《吕氏春秋》则通常被认为是道家著作。然而,这一关系中更为重要的是《礼运篇》里关于理想的文章中,提到了另一个也起了间接作用的概念“平”。因为《礼运》中描绘的“大同”之后的年代将被人们铭记,这个代就是“小康”时期。应当承认的是,在理想的境况中,“为公”的精神被抬高到政府准则的高度,但此一理想情势不是“小”康状况,而是和平。这种和平并没有冠之以“康”的名称——“康”有“健康”之意,而是冠之以其基本意义有“水平”等意的“和平”的名称。在这个关键性的概念中(这一概念出现于《吕氏春秋》的另一篇中,研究音乐近乎神奇的影响,它使音乐具有至高、至大、“太”的特性),两个基本的术语结合了。不管它打上什么印记,有什么差别,它也包括了首先对“伟大的秩序”有敬意的法家思想,和平与平等是使中国人思想与理想社会的观念永远结合在一起的两个动因。在中国历史上“太平”这一词语被互相有激烈冲突的知识阶层使用着,“太平”的观念具有一种可见的阴影:它关注某种自然和社会的熵,而这熵将通过消灭不平自动导向一种普遍的和平(自然,不平观涉及了广泛而不同的形式)。 117 118据推测,“太平”这一词首先出现在刚才所引的《吕氏春秋》的段落中,而《庄子》一章中也提到“太平”,它是自后来的汉以来文本的所有特征。另一方面,在秦朝“较高的和平”的观念已显然成为普遍知识。无论怎样,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为此树立了一个标志,富有特征的是这个词语给人的感觉是对等于“皆遵度轨,和安孰勉,莫不顺令。黔首修法,人乐同则,嘉保太平”。“太平”的意义也即在此。在史著《史记》上记载的铭文里反复引述,它也给五帝时代赋予和平的特征(尽管,也许是有目的的,它通过变化的文字形式来描述五帝时太平的特性)。不久的公元前2世纪中期此书写成时,许多哲学家和政治家就已试图垄断对这一概念的运用与阐释,如董仲舒,在描绘发生于长治久安国家中温和的自然现象时,就用了“太平”这一词语: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