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记载,就在法律被引进秦国之后没几年,这种惩戒性的秩序在秦国占据了统治地位。看到这种成功,商鞅以前的对手改变了他们的思想,对他表示了赞同,但商鞅仍将他们当作“叛乱者”予以驱逐流放,因为即便他们表示赞同,也显示出某种程度的批评,在法律施行上,这种批评等同于违法。法律是以以下方式施行的: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在这种仅仅是其潜在影响超越了曾经得到彻底实现的“大治”的平和中,出现了道家的因素。统治者从自然中学到的“无为”,是道家有关理想世界之统治的最根本概念之一。虽然商鞅是法家一个最重要的代表,法家学派也是因为他对“法”的极度崇拜而被命名,但是法家的思想不完全来自于商鞅一人,而同样也得自另外两个哲学家慎到和申不害,他们明显倾向于纯粹的道家理论。不过,他们的著作只有少量残篇流传下来。从中最多可以得出,申不害的理论归结于“术”,而慎到的理论归结于“势”,这些理论给政体带来几乎神奇的自治效果。管仲(死于公元前645年)学派也发挥着相似的影响。在据说是管仲自己撰写的著作中(虽然可以证明这些作品直到管仲死后才产生),包含了一些章节谈论怎么通过“法”来统治国家。但是,只有那个受过儒家熏陶、而且并不只是靠机遇才成为荀子直系弟子的韩非子(死于公元前233年),才将以上不同成分糅合成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韩非子是法家的理论家;同为荀子弟子的李斯(死于公元前208年)、秦国后期最有权势的大臣,则是法家的实践者。韩非子的一生以悲剧结束,他被自己如此热诚地助以创造的体系之铁轮所吞噬。当韩非子出现在秦国宣扬他的学说时——直到那时,韩非子因据说口吃也只不过以书写的形式传播这些学说,李斯却出于嫉妒,将他投入监狱,迫令他自杀。一个多世纪之前,商鞅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当秦皇太子——商鞅第一个向之宣扬自己学说——死后,商鞅发现自己被牵连进一个阴谋之网中,他试图逃走,转入地下。但据历史记载,60随着秦国权势在整个帝国和它的体系中越来越强大,它的监视系统和举报系统也臻于完善,所以商鞅的这种努力白费了,最后他被抓获并被五马分尸。 在韩非子的著作中,仍然依稀可见荀子的影子。韩非子执著地发展了其师理论中潜含的部分,即关于人性恶的讨论。人们可以看到,韩非子的某些论述就像一阵遥远的回声,回荡着荀子对孟子所鼓吹的自然美德的批评,而这些所谓自然美德之最重要的温床就是家庭。然而,对韩非子来说,这些自然美德不过是国家的“寄生虱”: 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对韩非子来说,自然形成的家庭中的家族秩序,不能被祭仪和朝廷仪礼的秩序原则所取代。而荀子认为后者才是社会的基础。和商鞅一样,韩非子考虑的是道德秩序。它将以一种理想的手段把平等和不平等结合在一起:即朝廷制服和官员勋章。韩非子公开宣称,他的目的是要通过完全是由人指定的法则秩序将所有人组织在一起,当然这种法则肯定不是“仁”。这样一种制度体系将不会允许有人能逃离到一个更高的既不服从于人、也不服从于国家制裁的秩序中去。因此他要求加强军事力量,但这不是主要目的,以下他描述的这个故事非常明显地显示出“仁治”与“军事”的对照: 61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