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屠杀中,日军烧杀淫掠,无恶不作。在玉成垸,敌人为了“锻炼”刺杀本领,竟用东洋大刀砍死我男女同胞30多人。更有甚者,鬼子将我同胞三五十人为一串,用纤索捆绑拴至汽艇后面,然后开足马力,拖在河里活活淹死。或者用纤绳织成活套结,将我船民、难民的脖子成串锁住,然后逼入河中使其死去。被害者入水后,愈挣扎,脖子上的绳结愈紧,敌兵见此情景,还狰狞狂笑不已。同成垸的汪宏奎,当时已60岁,耳有点聋。鬼子见他问话不答,或答非所问,就举刀将其舌头与下颚一并割掉,不几天即惨痛死去。瓦连堤的彭连山身患肺病,被敌兵抓获后因见其行动迟慢,便用东洋刀凶狠地将他砍成数块,而后将碎尸抛入藕塘中。据调查,日军大屠杀时, 有一次敌兵竟用刀将两个难民的胆囊挖出,然后用手挤出胆汁,装入随身携带的瓶内予以“珍藏”。 除此之外,敌人还用焚身、敲脑浆、烫身、剖腹、挖眼、割耳、灌凉水等酷刑,肆意惨杀我受难同胞。 日军的屠杀令人发指,在这些野兽们的眼里中国百姓的生命如同草芥。为了节省弹药,他们多采用集体屠杀的方式。指挥屠杀的日军军官甚至命令士兵:“当杀人时,应尽可能将其聚集在一块地方,节省子弹和劳力。……无论什么时候,须以不令一兵漏网,全部歼灭,不留痕迹为主旨。” 在厂窖大屠杀期间,敌兵总是一边杀人,一边烧掠,大搞焦土政策。5月7日,日军占领南县,当晚即纵火焚毁了南县县城,除县政府及县立学校留一点房屋外,其他民居全部烧光。街上留着一滩一滩的血痕,甚至出现“饥饿的白黄狗四处扒开瓦片找死尸吃”的惨景。日军在厂窖,更是横行无忌,就连附近的茅草街、狗头洲等小集镇,也“付之一炬”。其中武圣宫被焚烧了两次,“一直烧得片瓦无存,敌人才发出狰狞的笑容退去”。 白天,他们纵火、杀人和抢掠,夜晚则纵火为其作联络和行动的信号。据调查,仅现今的厂窖乡,除被日军烧毁民房3000多间、船只2500多艘以外,其他因纵火焚毁而造成的损失有:猪4000头,牛200头,家禽近万只,粮食50万斤,外加衣服、被盖等5万余件,农家具万余件。 更有甚者,日军还在焚烧房屋时,把我同胞成群结队地往火里赶,使之同归于尽。仅瓦连村当时便有20多名妇女被大火烧死。 日军在占领厂窖期间,对我妇女同胞更是百般蹂躏,穷凶极恶。小至十来岁的幼女,大至六七十岁的老妇,凡躲避不及者,都不能幸免。当时还是一小楼镇的茅草街,“敌人仅在这地方盘踞一日夜,但被奸淫的妇女,却有三四十人之多,其中有小女之初,年仅10岁,惨被敌兵2名轮奸,其母痛恨,与女投河而死”。不仅是一般妇女难免被强奸,“连修道的童贞女也强奸了”。甚至老太婆、孕妇、产妇、经期女人等,也难以逃脱被侮辱的灾祸。德福村当时有个年逾60的老妇人,见日军枪杀她两个儿子,想跑出屋外救护,没想到被日军发觉,惨遭轮奸,这几个野兽事后还拍手狞笑。因奸致死者,几乎到处可见。瓦连堤有一怀孕妇女,惨遭敌兵7人轮奸,后又被鬼子踢伤腹部,八九日后悲惨死去。更惨的是,鬼子在强奸孕妇后,还用刺刀从肚里挑出胎儿,使母子俩同归于尽。某乌篷船一名仅12岁的女孩,被一群鬼子轮奸致死,尸体被丢入河中。对此暴行,连入侵厂窖的日军也不得不承认:“如果将参加过战争的人一一加以调查,大概全是杀人、抢劫、强奸的犯人。”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