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扩大”幌子下的全面侵华准备 卢沟桥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略中国的开始。 事变发生后,日本关东军和驻朝鲜军力主“乘此时机应对冀察给予一击”,“利用这一事件实行统治中国的雄图”。8日深夜,日本陆军省大臣杉山元下令京都以西正准备复员的2年兵约4万人延期复员,海军省也命令正在台湾演习的第三舰队返回中国上海原驻地准备作战。9日凌晨,日本参谋本部在所拟的《处理华北时局纲要》中提出“增加中国驻屯军必要兵力,将与我敌对的中国军队驱逐出平津地区,以求华北安定。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为准则”。参谋本部并参考关东军和朝鲜军报告的备战部队情况,提出了派兵华北的计划:调用关东军2个独立混成旅团、6个航空中队,调用朝鲜军1个师团,从国内调出1个师团,进入华北。 11日,日本政府相继召开首相、外相、陆相、海相、藏相参加的五相会议和内阁全体会议,通过了参谋本部派兵华北的意见,并决定把卢沟桥事变称为“华北事变”。 日本昭和天皇随即批准了内阁的决定。同日下午18时24分,日本政府发表了《派兵华北的声明》,诬陷中国第二十九军挑起七七事变,声称:“就帝国和满洲国来说,维持华北的治安,是很迫切的事……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华北。”随后日本军队源源不断向华北开进。近卫首相并连夜召开国会两院议员代表、财界实力人物和新闻界代表开会,动员、统一全国舆论。 与此同时,日本海军军令部、海军省与参谋本部达成《陆、海军关于在华北作战的协定》,规定:“力求把作战地区限制在平津地方……但在不得已时,应保护青岛、上海附近的日本侨民。陆、海军要协同作战”。并具体规定:平津地方作战主要由陆军担任;海军负责运输和护卫,并协助在天津方面的陆军作战。在华中和华南,以海军为主,担任警戒。根据情况发展,“限定在青岛、上海附近,陆、海军以必要的兵力协同担当之”。日本陆、海军还达成了《关于华北作战的航空协定》,规定华北作战中航空力量主要由陆军担任,海军协助;在华中、华南,航空力量主要由海军担任。海军还要求:战争波及华中和华南时,陆军派3个师团(最少3个师团)到华中作战。 11日,日本天皇钦命教育总监部部长香月清司中将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以接替重病中的田代皖一郎。7月12日,香月抵达天津后,立即下令做好适应全面对华作战的准备,并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动用第一批增加的兵力,一举歼灭中国第二十九军,要求在20日前完成战役部署。7月13日,日本陆军省制定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决定:“当中国方面无视现实解决条件而表示没有诚意实行时,或南京政府继续调动中央军北上企图发动攻势时,应采取果断的行动。”当晚把这个方针电告“中国驻屯军”,14日参谋总长又派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中岛铁藏和陆军省军务课长柴山兼四郎到天津当面向“中国驻屯军”传达了这个方针。7月15日,日军参谋本部下令编成临时航空兵团,将其所辖18个飞行中队派往中国东北。7月15日至17日,日军参谋部又相继作了《形势判断》,制定了《对华作战要领》和《在华北使用兵力时对华战争指导纲要》。7月17日,日本陆军中央部提出了对中国方面的四点要求:(一)宋哲元正式道歉;(二)处罚责任者,罢免第三十七师师长冯治安;(三)撤退八宝山附近的部队;(四)在7月11日所提条件上由宋哲元签字。并规定,如在19日前中国方面不予履行,即对第二十九军发动攻击。同时下令动员国内部队,立即派往华北。在期限满后,即便第二十九军愿意履行所提条件,也要使该军退出永定河右岸地区,并向南京政府提出:中央军恢复旧态势,停止对日挑衅行动,并不得妨碍日军与第二十九军就地解决。当天,日本五相会议通过了陆军中央部的提案。随后,日军参谋本部制定了《第二次动员的准备》计划,提出了战争扩大后的处理方针,准备在两个月内消灭或击溃第二十九军,如发展为全面战争,预订在三四个月内消灭中央政权。接着, 日本援军源源不断地开赴华北,日本大规模的侵略已经如上弦之箭,弯弓待发了。 但是,日本政府的所有这些战争准备,却是在“不扩大方针”、“现地解决”的烟幕下进行的。日本政府在它的官方文书上,在对外声明中,不厌其烦地奢谈“不扩大方针”、“现地解决”,其目的一是欺骗世界舆论,用以掩饰其侵华的罪恶阴谋;二是麻痹中国方面,使对其发动侵略战争疏于防备;三是为日本调遣军队,扩大战争争取时间。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