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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书屋首页>>> 返回书目>>>橘红色灯光下的错觉第3节 在深圳自由自在地生活

  中专毕业后,我去一个小学校教书,在那时我一周回家一两次,有时候看见爸也在,他主要是回来给我送生活费的。他总是很快就走,但该问的话一定都问全,他对我的生活很关心,经常主动问起我的事,尽管神情依然严肃,但是声音和眼神就多了些感情。听妈说,他有天把发表了我的文章的那些报纸都拿去了,戴着老花镜细细地看,还在笔记本上抄呀记的。  

  我在小学教书,那段生活是简单而快乐的,同宿舍的人都是学教育的,也都有点多愁善感的知识分子气,大家经常在一起买书,写诗,我后来写诗写得出了点名,被市电视台召去当编导助理,主要是搞文案,虽然那个活是临时的,但是很有挑战性,我刚去就随着剧组去了山西,拍了一个专题片,长了不少见识。那时的日子真是很累,一早就起来,坐几小时的车到山沟里,拍一户人家,中午盒饭,晚上回来,马上写分镜头,每天结束时累得连楼都上不去,虽然很累,但很充实。  

  可能是从小没有家的温暖和束缚吧,我是一个很敢闯的人,也敢花钱。那一年,在电视台赚了一万多块钱,我请了假,去了深圳,好好地玩了一回。深圳的大街上车水马龙,空前繁华,我在人群中,带着几分土气,几分迷惘,还有几分好奇,傻傻的样子站在那里,被一个摄影师发现,拍了好几组照片,那些照片现在还放在我的柜子里,照片上的我,年轻,稚气,带着一种超凡脱俗的纯真。  

  那个拍照的人,后来成了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他是深圳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他看了我的文章和简历,问我愿不愿意在这里做一阵子,我答应了他,回个电话,把那边的工作就辞了。我那时就是那样,什么事都由着性子来,反叛心理重,不计后果。  

  我在深圳呆了一年,深圳的生活节奏快,工资也高,做我们这一行的,你跑得新闻越多,收入也就越多。所以那时为了抢新闻,我做得很辛苦。但深圳的消费比我们这里也高得多,我花钱手大,常常是半个月就把生活费花光了,最狠的一次买一条裙子花了三千八,我后来和我的摄影师男友同居了。我们同居后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不用租房子了。  

  在深圳一年,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其实是没有时间谈情说爱的,我和第一个男友之间并没有多少爱情的成分,只不过是一种互相的需要。我需要一个人保护和帮助,他需要一个人来缓解生活压力。我的处女贞操第一次给了他,可是我现在对他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甚至他叫什么我都说不出。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但是却没想到随便地就把最宝贵的东西交了出去。  

  我后来发现自己是不喜欢这种生活的。我那时经常做噩梦,睡眠不好,面色如土,后来终于发了病,贫血。住了很长时间医院。这时家里来了电话,我妈的身体也不好,糖尿病犯了,需要人照顾,我就辞职了。我要回去,我的男友来送我。他说他很忙,不能陪我一起去,过一段时间会来这里找我。在北京机场,我的包丢了,身份证、手机和深圳的所有联系号码全没有了。我妈那时病得很厉害,我在医院里陪她,一直没想起和摄影师男友联系,后来给他打电话,他的手机已经欠费了,再打,停机了。于是就再没有联系了。我想,他可能也给我打过电话,但是我的手机丢了,他可能以为我不想见他,就没再找我。这个人,我记不清他的名字,好像人们叫他阿伟,但这些照片,却永远留在我的生命里了。

创建时间:200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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