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一部争取思想自由的历史,就是争取宽容异见的历史。人类为了争取这项权利,尽管曾至“流血成渠,费了几世纪的工夫”,但终于能使少数的民主社会,人人都知道这是当然的权利。即使在非民主的社会和正在走向民主的社会,他的人民(有的只是少数)也都知道把这项权利当做理想去奋斗。这项权利的获得,是近代人类伟大的胜利之一,还没有得到这种权利的社会,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是值得的,因为没有它,要求社会的进步是不可能的。 宽容的观念和宽容的要求,是一段古老的历史,中国在先秦就有“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古训,苏格拉底则是第一个为争取这项权利而死的哲人,他在定他的命运的裁判官之前,发表演说为自己辩护,他说:“世界上没有人有权对别人说,他须信仰什么,或剥夺他自由思想的权利。”人类社会出现宽容的事实,以及把这份权利制定法律予以保障,这是近代才有的事。房龙(Van Loon)在他专为研究“宽容”问题而写的一本书里曾说过:“我们找不着帝王或僧侣曾有容许他人行使‘行动或判断的自由’的愿心,或‘对于一般人所公认的行径或见解之心平气和的、不执偏见的容忍’的痕迹;在近代,这已成为我们的理想了。”在近代以前,人类社会为何缺乏宽容,房龙也有解释,那是因为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之下,不宽容实是他们的义务。在那种时代,所有种族的延续、安全,以及内心的和平,都有赖于无数建基于禁忌(taboo)之上的规条,假使一旦他们允许什么人来妨碍或反对那些规条,那么整个族就要处于危险中,所以他们不能不视这种举动为一切可能的罪恶中之最大者。到了近代,在科学理智之光照下,禁忌的真相被揭穿了,原先视为天经地义的规条也从根动摇,经过长期的争斗和痛苦,终于慢慢了解,宽容异见,无论是对人对己都是极为有益的事。 在不宽容的时代里,把异见常认做异端。传统的社会不宽容是由于有些规条不允许任何人置疑,现代的社会不宽容,自然也可能是由于一些新的禁忌、新的教条,但另有一项可能的原因,是把异端误认为是一种阴谋。异端和阴谋是不同的,美国当代哲学家胡克(Sidney Hook)说:“不能认识异端与阴谋的分别,对于一个自由文明乃是最有危害的,因为把这两者看成相等的必然结果,假如异端被当做阴谋来惩罚,那就是这个文明的自毁;假如阴谋被当做异端来容忍,那就是这个文明被毁于他们的敌人之手。”那么异端和阴谋究竟如何区别?照胡克的解释:异端是关于社会的重大问题的一般人所不接受的一套观念或意见。阴谋则是一种秘密的或地下的运动,不用正常的政治或教育的方法,而用竞赛规则以外的做法,求达到它的目的。所以在自由的社会里,异端应该被宽容,阴谋则不能,尤其不可以把异端当做阴谋来处分。民主政治的可贵,是它把宽容异端形成一项制度,这项制度使双方都能受惠,一方面保障人有权利公开表示一种异见,一方面也可使权势者免于不义。范仲淹说过“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话,表示了传统士大夫的风骨,中国的谏官制度,原则上就是维护异见的制度,与现代民主所不同者,在古代往往要“冒死规谏”,近代民主运动却为人类创建了一个鸣而不死的社会。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