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现代性倾向较强的人,一听到“权威”,往往会生出憎恶的情绪。权威在这类人的心目中,简直是罪恶的化身。如此对权威的认知,以及如此的情绪反应,是不合理的。在这里,我们有把权威的概念先弄清楚的必要。 心理分析学家弗洛姆(E.Fromm),曾把权威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理性权威,一种是非理性权威。兹分述如下: 1.理性权威。依弗洛姆的解说,理性权威和真正的理想一样,代表个人生长与发展的目标。在原则上,它绝不会与个人及个人的真正目的发生冲突。理性权威的特色是: (一)理性权威是靠一个人的才能建立起来的。如果一个人被托以重任,他能把任务做得圆满成功,就自然获得他人的敬重,而树立起一种权威。 (二)它不需要假借某种神奇的特质,或任何非理性的威势来恐吓别人,借以获取别人的赞美。 (三)理性权威的表现,它对人是一种给予,不是一种剥削。 (四)理性权威不仅允许而且主动要求其属下经常提出质疑与批评。 (五)这种权威是时间性的,权威是否得到他人的认许,要靠它自身的成绩而定。 (六)它是建基在权威与属下相互信托的平等关系上,他们只因个人知识及技能的差别而有所不同而已。 2.非理性权威。依弗洛姆的解说,非理性权威的特色是: (一)非理性权威,在根本上就已经超越过一般人,它的力量永远在一般人之上,这种力量或是体力的,或是智力上的,它的力量或是真有其事,或许只是相对利用屈从它的人心理上的不安及无力而加以控制而已。 (二)一方面具有权力,另一方面因慑服对方的权力而感到恐惧,这两方面的结合,遂构成非理性权威的两个拱壁。 (三)非理性权威建构在天生的不平等上,它认为人在天赋的价值上就有不同。④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一项权威的制度化的著名研究中,把权威分成三种基本的类型: 1.理性——合法的权威。这种权威是由任职者在一般法律制度之下发号施令,所以它的合法性并非倚靠个人的威望,而是来自法律的权威。韦伯认为近代西方社会的政治形态的特色——官吏制度,就是这种权威最具体的表现。 2.传统的权威。这种权威不是由在职者依据法律发号施令,而是完全依据个人传统上的身分而来。虽然这种权威要受制于传统的秩序,但个人权威却往往在传统秩序之外,凭借个人的威望和地位行使其影响力。现代化前期的世界,尤其是东方社会,就是传统权威的时代。 3.神圣英雄人物的权威。依韦伯的说法,凡是救世主型的领袖——政治领袖、宗教先知、军事英雄,皆可列为神圣英雄人物,这类人物凭借个人的权威主张,有统御他人的合法权力。所以此种权威,既不是基于法律权威,也不是来自传统的合法化的身分地位,而毋宁是,在某些方面与其中之一或两者公开冲突的。这类权威所领导的救世主式的替天行道的社会运动,往往发生在历史上的非常时期⑤。 韦伯所说的“理性——合法的权威”,与弗洛姆所说的“理性权威”相似;韦伯所说的“神圣英雄人物的权威”,与弗洛姆的“非理性权威”相似。这类分法,都只是为了讨论上的方便而设计出来的“理想形态”(ideal type),因为落在具体的个人身上,没有一个理性权威能在每件事和每一时刻,他的表现都能符合理性标准。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代表一种理性的权威,可是他对政治的见解,以及对宗教问题的发言,或是在扮演其他角色时,就未必能代表理性的权威了。同样地,也没有一个非理性权威,在他行为的每一方面都是非理性的。斯大林当政时,他总能算是非理性权威的一个杰出代表了吧,可是他在私生活里,却孝顺他的妈妈,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变成流氓。⑥因此,权威的“好”和“坏”,要落在一个具体的情境以及它所产生的效果上去衡断,它并不是固定在那里的。基于这一点了解,我们在下文将要讨论到中国人的权威性格,这种性格的本身,无所谓好或坏。但如果落在大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所追求的民主这件事上,因权威性格对民主的实施不利,才发现到它的问题。在另一方面,相对着孩子来说,所有的父母都多少是属于权威性格的,否则的话,孩子们的心理无所依赖根本不能成长,所以适度的权威,有时候是必要的。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