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庭的解组,使近几十年来的中国家庭普遍笼罩上一层阴影,这毕竟是过渡时期,家庭解组与家庭重组(Family Reorganization)是一连接的过程,在解组过程中,双亲和子女都身受其痛苦,痛苦必然产生重组的要求。虽然重组的过程和解组的过程几乎是同时发生,但要使重组的家庭生活更能适应新处境,对“个人”的概念,尚有重新认识的必要,因现代的中国家庭,必须建立在合理化的个人基础上。 从家庭解组到家庭重组,如用两极化的概念来表达,也就是从“家庭主义父权的”家庭方式,演变到“个人中心平权的”家庭方式。前者以家庭为中心,后者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为中心,表示对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尊重,这是伴随着民主运动的演进而带来的一种新的价值观念,业已成为民主生活方式的主要概念之一。社会心理学家巴勃(Zevedei Barbu)认为,依照古代雅典文化和近代西方文化,可由两方面去界定个体性的意义:1.个体性是生活的独特表现,它本身就是目的;2.个体性是团体分子的身分。他说:“古雅典文化与近代文化,都充分证明这两种个体性界说的倾向之平衡,是民主的生活方式的主要条件。这就是说,个体本身是目的,同时又是功能类目。”如此,个人才不是脱离团体的寡头个人,团体也不是要求放弃个人意志的集体,个人与团体才都能发挥其功能,而不是相害相克。一个团体要健全地发展,必须使二者取得平衡,其他团体如此,家庭团体亦复如此。 个体性概念受到重视,除了民主运动之外,宗教改革和近代哲学都有其贡献。哲学家柯亨(Morris Raphael Cohen)在《个人主义的理智基础》一文中指出,宗教改革运动使新教徒相信有信心就可以得救,各人的灵魂直接经由信心和上帝接触,教会只是各信徒个人的团体,不是一种教阶组织。柯亨说:“宗教改革运动的永久结果,却是提高个人的价值,并给予各个人一个独立的身分。”近代哲学方面,柯亨认为莱布尼茨、康德、洛克、柏克莱、休谟、穆勒等,“他们意见中的精华,都相信个人的意识,就是最终的实现。” 个体性概念落实到行动层次,于是有个人主义的出现,个体性概念正是“理性的个人主义”的理智基础。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词第一次见之于英文,是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rille)《美国的民主》的翻译,他用这个词来描述他所深恶痛绝的那种人生态度。托氏所反对的个人主义,与理性的个人主义完全不同。理性的个人主义的特征之一,可以用自由经济学家海耶克(Friedrich A.Hayek)的话来说明,他说: 但是,真的个人主义的基本论点是完全不同的。其论点是说,个人的行为,有的是对付他人的,有的是受他人的行为所支配,我们除掉对于个人的这些行为寻求理解以外,别无他法可用来理解社会现象。这个论点是针对那些集体主义的学说而发,而那些学说是把人际关系的一些组合,像社会等等,当做独立于其组成的个人而存在的特殊体,可以直接领悟。 这就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差别,这差别至关重要,前者是把人看做一个一个平等的个体的观点出发,后者是把所有的人看成一个“我”的观点出发。中国有一位杰出的作家徐,把二者之间的区别,充分表达了出来。他把二者简称之为“由人的观点出发的思想”和“由我出发的思想”。 “由人的观点出发的思想”,尽管有千差万别,但在下列几点中必有其共同之处:1.人是一种动物,他绝不是也不能十全十美,不老不死。 2.每个人都应该平等,我不过是千万人中之一个。 3.人有千差万别之分,“我”不能概括全体的人。 4.容纳别人的意见,尊敬别人的所欲。亦要求别人容纳我的意见,尊敬我的所欲。 5.没有一个人的思想可以使全体的人幸福。 “由我出发的思想”,尽管也有千差万别,但下列几点中必有其共同之处: 1.人可以由努力、修养、振发超于常人,成为先知或不朽。 2.人虽有千差万别,但可以凝成一共同意志。 3.一个伟人的理想常可以致千万人幸福,只要服从他的安排。 4.人有优劣智愚之分,因此,认为多数人根本没有意见,一部分人的意见不必重视,而一个伟人的思想可以代表整个的意见与共同意识。 5.因为科学发达,什么都应该依赖专家;因此社会上的一切制度,应由各专家画出一个蓝图,由伟人或领袖强力执行,把一切人安排在一定的岗位,才可以使社会安定,人人幸福。 徐对个人主义(与此相对的,他称之为自我主义)的界定,不多也不少,恰可以作为现代家庭重组的合理基础。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