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这个词要比任何其他社会分析的用语都更随意或多义。我们在此使用这个词,主要是指晚清时期的中国,大约在19世纪。事实上,这段时期的帝国制度已不同于早些时候。自然,它不可代表中国的最佳传统,因为在整个19世纪,衰落已很明显。简而言之,有人会说,晚清已不是传统的中国了。另一方面,这一时期所特有的某些因素却一直持续到20世纪,这意味着不应当以“传统的”这一提法特指帝国统治的时期。而且,中国政治传统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的传统;如果把它作为一个单一现象来讨论,那无论如何都必然会为了强调它在地区和时间上的某些变化而忽视了另外一些变化。在此只要指出这些性质就足够了,因为这里进行的只是很一般水平上的讨论。我们只想指出清朝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与早期和晚期都有不可否认的联系,因而是中国政治传统的核心部分。它们并不必然是永恒的或不可改变的,但在事实上却表现出了很大的持续性。对中国政治传统及其与现状的关系的一般分析,可参见E巴拉兹编《中国文明与官僚体制》,由AF莱特撰写导言,耶鲁大学出版社1964年;ICY许《现代中国的成长》第2版,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75年;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4版(修订版),哈佛大学出版社1983年;M曼柯尔《中国处于中心:外交政策300年》,纽约,自由出版社1984年;G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纽约,自由出版社1981年(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RJ史密斯《中国的文化遗产:清朝1644—1912》,韦斯特夫出版社1983年;以及F小魏斯曼《中华帝国的覆灭》,纽约,自由出版社1975年。 政治权威中的精英主义和等级制 帝国政治制度的政治权威构架基本上是精英主义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官员与平民之间的区别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泾渭分明。其理论依据是,某些人由于自己的德行并借助所受的教育而有权行使政治权威;那些不具美德的人则理所当然地被安置在受统治的地位上。这在实践上便导致了精英和大众两个阶级构成的政体。精英包括帝国官僚体制中的官员和持有功名的儒生,或叫“绅士”,从这些儒生中按照其名位选择官吏。他们不仅有官职和功名的区别,而且还可根据头衔、服饰、徽章和法律特征等特殊形式来辨别他们。张仲理(Chungli Chang)《中国的绅士:对他们在19世纪中国社会作用的研究》,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55年,第32~43页及其他各处。通过各级官方考试取得的功名是衡量一个人学问的标准,这是进入精英阶层的首要途径,当然功名也可通过购买或举荐而获得。在地方上,财富将精英与大众的界限搞乱了,因为大土地所有者和富商也明显具有政治影响力。当然,金钱可以购买功名或作必要的教育投资,或是某人由于有功名的亲戚而取得功名,这一事实意味着精英地位仍然与持有功名密切相关。绅士(指持有功名的儒生和官员)的人数在19世纪大量增加,但与总人口相比仍然是很小的数目。即使是在19世纪后半叶,绅士及其家庭也只占总人口的2%。引自前书第137~141页。要是把绅士的定义扩大,包括不持有功名的富裕家庭成员,那将会使他们人数的绝对值增加许多,但仍然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几。 少数握有权柄的精英与无权无势的民众之间的这种截然分明的界限,是传统中国政治的一个明显特征。与此相应的是全社会的权威等级结构,它构造了尊卑关系的复杂网络。用普通的社会术语来说,这一权威结构与政治和经济的其他因素相结合,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分层体系。见何炳棣(Pingti Ho)《中华帝国中的成功阶梯》,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第1章。这一体系弥合了精英与大众的界限,并在这两大社会集团中规定政治关系的方式,在此具有特殊的意义。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