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0年代,围绕历史问题的争议开始降温,有关1949年以后中国政治的文献大量涌现。此类文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并不具有一个主导模式,而如果有了这样一种主导模式,它就可为人们分析该体制的归属问题及其相当的多样性提供一条指导线索。最初的一种倾向是称中国为集权体制,或者至少是把它与其他共产主义体制划入一类。取代这一倾向的是,人们更感兴趣于把中国当作一个“发展中”的制度,这就脱离了欧洲中心的模式,转而强调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相似性。还有一种明显的倾向,即用该体制自己的语言来确定它的归属,把它当作中国的或毛泽东主义的模式,这个模式亦可算作一个独立的类型。 集权主义模式 集权主义(Totalitarian)的理论对研究共产主义中国的学生很具有诱惑力,这一点不足为怪。集权主义理论原本是从对纳粹德国和斯大林主义俄国的研究中发展起来的,它把苏联当作战后时代集权主义的主要模式。当中国宣布自己效仿苏联模式时——当时斯大林还活着——人们自然倾向于把中国划归集权主义模式。而且,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行为和体制表现出足以“适合”这一模式,特别是当它趋向意识形态的划一性和一个政党垄断权力的时候,更可以为它所宣称的适用性作辩护。尽管人们广泛接受了这一术语并隐含地使用了这一模式,但并未展开对“中国集权主义”的规模的充分分析。人们不愿意将这种集权主义模式系统地运用于中国体制的所有方面。 如此不情愿的一个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这一模式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别。学术界对集权主义模式最清楚、最有代表性的阐述指出了“集权主义专政”的四个“基本特征”:一个官方意识形态;一个单一的大众政党,其典型特征是由一人独断领导;通过技术垄断了的对传播媒介的控制权;通过官僚来实现的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中央控制和指导。C弗里德里希和ZK布热津斯基《集权主义专政与独裁》,纽约,普莱格1961年,第9~10页。然而在中国,毛泽东对中共的领导体制看起来并不能与希特勒和斯大林的独裁统治相提并论;毛泽东的统治更多地依赖灌输和说服的心理压力,依靠干部进行严格的个人监督,而不是警察的恐怖手段;特别是在1957年以后,中央官僚计划和控制不像苏联那么突出。而且,有关集权主义的理论把集权主义现象看作是对现代国家的反动或悖逆,而现代国家“只能在大众民主和现代技术的历史条件中产生”。引自前书第31页;以及H艾伦特《集权主义的起源》,纽约,梅利丹1958年。中国革命正是在这样一个具有全球意义的历史条件中产生的,并不能把它与集权主义这一特定的历史类型联系在一起。 将集权主义模式应用于中国所遇到的另一个困难,是60年代产生的有关这种模式的根本恰当性的问题。主要从事苏联集团国家在斯大林之后的发展研究的评论家们认为:这一模式过于受特定的个人(如希特勒和斯大林)的极端行为的影响;它不能说明在所谓“一元化”的集权主义国家中的多元化现象;而且它也未能恰当地区分不同类型体制(例如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国家),这些体制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一些特征。作为一种解决方案,有关的学者们建议放弃这一模式,将其适用范围限制于极少数与它相近的历史例子,或是对它作重要修正,以便与它在高度意识形态化和权威主义的一党国家中的变体相适应。对集权主义讨论及其批评者的一个小结,可见R布罗斯《极权主义:修订了的标准版本》,载《世界政治》第21卷第2期(1969年1月),第272~294页;还可见《比较政治和共产主义体制研讨会》论文,载《斯拉夫评论》第26卷第1期(1967年3月)。总之,对这个模式的可信性提出的日益增长的挑战,使它渐渐失去了作为严格分析中国制度的一种指南的吸引力。 随着集权主义的失去依据,共产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开始吸引研究中国问题的学生们。如今,这种研究方法虽然在苏联和东欧政治的研究中很普遍,但它在中国研究领域并未取得统治地位。很少见到学者们拥有比较欧洲与中国的共产主义制度的技巧和爱好。而且,中苏冲突和关于集权主义的辩论,使得人们很有理由对这两个共产党大国之间的相似性持怀疑态度。把中国包括进比较共产主义制度的范围之内,这具有很重要的价值,但这种价值大多取决于学者如何表明中国在这种范畴之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异。例如,见C约翰逊《共产主义体制中的变革》,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70年。 |
创建时间:2006-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