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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书屋首页>> 网络文学>> 书目>> 章目>>第一部分:引论名称及定义 1(图)

  《说文》有“倡”字而没有“娼”字,梁顾野王《玉篇》上始有“娼”字,并说:“娼 NFDA2也”NFDA2字作何解?《说文》说:“NFDA2,放也,一曰淫戏。”宋丁度《集韵》说:“倡,乐也,或从女。”明人《正字通》说:“倡,倡优女乐,别作娼。”根据以上所引,得有数种意义。

  第一:知道古代娼女起源于音乐。所以后世娼女虽以卖淫为生,而音乐歌舞,仍为她的主要技术。

  第二:知道古代“优”“倡”不分。《说文》:“倡,乐也。”又说:“优,饶也。一曰倡也。”又说:“俳,戏也。”清朝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优。亦谓之倡,实一物也。”这几句话是对的,《三国志·蜀志·许慈传》说:“慈与胡潜忿争,矜己妒彼。先主使群僚大会,使娼家假为二子之容,仿其讼阋之状,酒酣乐作,以为嬉戏。初以辞义相难,终以刀杖相屈,用感切之。”据是,则三国时代尚保存古初倡优不分的风气。

创建时间:20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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