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内,在屋子里的人有:派恩和秋勒教授。 和此谋杀案相关人等当时的行动如下(根据手中现有证据): 1.安纳生于上午9时至下午2时之间,是在学校里; 2.贝莉儿•狄勒于上午9时15分至12时25分之间在网球场上; 3.杜瑞克于上午10时32分至10时55分之间,正在公园散步;10时55分之后便回到他的书房里; 4.帕帝一整个早上都在自己家里; 5.杜瑞克夫人一整个早上都在自己房里; 6.毕朵于上午10时35分至12时35分之间上市场买菜; 7.史柏林于上午11时15分至11时40分之间,正朝中央车站走去,要搭火车到史卡狄尔。 结论:除非这七个人中有人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否则所有嫌疑,全将落在狄勒教授和派恩身上。 马克汉读完这张纸有点生气。 “你整个推论才可笑、才离谱呢,”他气呼呼地说,“结论更是荒唐到极点。你这时序表帮我们确定了罗宾死亡的时间,但你假设其中一位今天我们谈过的人就是凶手也太没根据了。你完全忽略了还有其他人的可能性;总共有三条路可以不必经过屋子通往射箭场和射箭室,一条是七十五街上的侧门,一条是七十六街上的侧门,以及夹在两栋公寓大厦之间通往河滨大道的那条巷道。” “噢,凶手使用这三条通道的可能性是很高,”万斯回答说,“但是别忘了,这三条通道上的门,都是上锁的,除了狄勒家的人,别人没有钥匙。我不相信凶手会从七十五街或七十六街上的门出入,因为从这两处被别人撞见的几率太高了。” 万斯身体向前倾,很认真地说: “马克汉,还有些原因,使我们必须排除凶手是陌生人或一般窃贼的可能性。送罗宾归西的人,一定对于狄勒家今早十一时十五分到中午十二时之间的作息和出入状况十分清楚;他知道家里只有老教授和派恩,也知道贝莉儿不在屋子里、知道毕朵已经出去,不会听到他的声音或突然冒出来坏他的事。他也知道罗宾——他的目标——在那儿,而且史柏林已经走了;他对于现场地形一定非常熟悉——例如射箭室。因为,罗宾毫无疑问是死在那里,不熟悉环境的人不可能走到射箭场上弄出这么一件惊人的案子。马克汉,我告诉你,犯案的人一定和狄勒家非常熟,而且也知道当天上午狄勒家中的动态。” “杜瑞克夫人的尖叫又该怎么解释?” “啊……该怎么解释呢?杜瑞克夫人那扇窗,很可能是凶手没有想到的,或者他想到了,但想冒险,以为能逃过被目击的命运,但是,我们也不能肯定。那妇人到底有没有尖叫,我们也不能确定;她自己说没有,而杜瑞克却坚称听到过。他们说法背后,各有各的动机——杜瑞克可能是为了证明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他人在家里,而杜瑞克夫人的否认可能是担心他不在家。不过这无所谓,我所要强调的重点是:只有和狄勒家非常亲近的人,才有可能干下这凶狠的勾当。” “但我们并没有足够的事实来支持这样的结论,”马克汉接着说,“也有可能是……” “我说马克汉,或许真有‘可能’是别的情形,完全推翻这个结论,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别忘了,留在信箱里头的纸条,显示凶手甚至知道罗宾的中间名。” “但这说法的前提是,写纸条的人就是凶手。” “难道你真的相信,是哪个无聊透顶的人,从什么水晶球中知道这桩谋杀案,冲到打字机前,打出这么一张玩意儿。然后奔回狄勒家,冒着被别人看到的风险,将纸条塞进信箱里?” 马克汉还没来得及答腔,希兹便从酒吧那头快步朝我们走来,脸上明显挂着忧虑和不安。他一句话也没说地将一个信封递给马克汉。 “这是《世界报》今天下午收到的,一个叫崔南的警政记者刚刚才拿给我,他说《纽约时报》和《前锋报》手中也有一份副本。信封上的邮戳是下午一点钟,因此可能是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寄出的。还有啊,马克汉,这封信是从狄勒家附近寄出来的,处理的邮局是西六十九街上的N支局。” 马克汉打开信封封口,眼睛突然睁得斗大,嘴巴绷得很紧,头抬也没抬将信封递给万斯。 信封内是一张打字纸,纸上的打字字迹和狄勒家信箱发现的那张纸条一模一样;其实,不只字迹一样,连内容都完全相同: 约瑟•公契利恩•罗宾死了 谁杀了公鸡罗宾? 史柏林就是麻雀 主教 万斯只是淡淡地看了纸条一眼。 “满合理的,你知道吗?”他冷淡地说,“这位主教担心人们没有看出这个笑话,特别向媒体解释。” “笑话?万斯先生,你说这是个笑话?”希兹说,“我觉得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这案子越来越疯狂了……” “说得没错,警官,正是一个疯狂的笑话。” 这时,一个穿着制服的服务生走到马克汉身边,弯下腰来在他耳边悉悉索索了一阵。 “马上带他过来。”马克汉听完了,说。然后他对着我们,“安纳生来了,也许会带着那些打字机的字体样张。”他一脸惨淡,忧虑地望着希兹刚刚交给他的纸条。“万斯,”他低声地说,“我开始相信,这件案子会如你所说的那么可怕,我在想,这纸条的字体会不会和……” 不过,当安纳生拿出样张和这纸条比对,结果却发现,两者一点相似之处也没有。帕帝和杜瑞克家的打字机,无论是字体或色带都和字条上的不同,而且连纸张也不一样。 |
创建时间:2006-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