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棘手的问题,乃是由内务府委任去看管圆明园的人监守自盗。例如在1861年的5月里,太监岳成高和韩得寿从圆明园偷运了一些黄铜制品去牟利。除了太监,满洲旗人和之前的园户成员都熟悉进入圆明园的途径,这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进入园里偷东西和撤离。他们偶然也会被捉到,例如在1863年的6月,两个名叫管三与何安瑞的满族前园户成员,就从紫碧山房偷走了几十件玉器。他们供认,潜入这座熟悉的山庄偷取贵重的玉器,然后到附近的古董店变卖。贫穷不能成为借口,他们被定罪后就送到牢房去,没多久就病死在牢里。不过,他们供出来的同伙,因为缺乏证据而脱罪。64 很多贫困的满洲旗人,因为曾经在圆明园居住和工作过,所以知道哪里可以找到值钱的东西。根据记载,匠役鲁雨子跟其他12人,在1866年1月25日利用黑夜作为掩护,越过绮春园的北面城墙,经由下水道进入河神庙偷走了19尊大大小小的青铜佛像,并把佛像打烂,当做黄铜碎片卖给一家在海淀区的店铺。 大概半年之后,在1866年7月20日的一个晚上,前园户成员李三生在芮桂子和李小二这两个帮手的陪同下,经由一道水闸回到圆明园,他们从桥上拿走四块厚木板,然后到北京城北的德胜门市集卖钱。不过,当他们在7月21日晚上再回到园里来偷东西时,李三生被总管太监董福当场抓住,而他的两个伙伴却逃之夭夭。 在同一年的11月6日,三名来自宛平的窃贼刘玉儿、赵英和赵三攀越破落的城墙,来到西洋楼一带,他们从喷水池锯掉超过640盎司(约18公斤)的青铜管,并在第二天以六十贯钱卖给由赵云成拥有的铁铺。由于食髓知味,他们在11月21日的晚上再度尝试犯案,他们通过水闸进入长春园偷取大约500盎司(约14公斤)的破黄铜,并以55贯钱的价格卖给同一人。当他们一行三人在11月30日以熟悉的路线再度摸黑进入长春园时,遇上在“谐奇趣”巡逻的太监,结果赵英当场被捕,而他的两个伙伴最后也被巡逻的太监捉到,这三个窃贼最后全被送进牢房。 不过,落网的小偷似乎只是一小部分。例如窃贼王九十和他的同党在1868年供称,他们在被捕之前曾经得手了五次,每一次都偷走好几百盎司破碎的黄铜、铁、锡,以及多尊小铜佛像,变卖后获得大量金钱。这些窃贼对破碎的黄铜和铁片情有独钟,很明显是由于容易取得而又能卖出好价钱。据报当地市集充斥来自圆明园的赃物,一点也不让人惊讶。当地的居民也供称,很容易就能买到一些属于圆明园的东西。内务府实在有太多失去的东西要清点,而归还园内旧物后可以既往不咎的保证,并未起太大的鼓励作用。 根据大清律例,偷窃皇家财产者可以判处死刑,但因为偷窃圆明园的财物而被判死刑者很罕见,大概是因为此类案子实在太多而无从追缉和起诉。更何况大多窃贼似乎都是为贫困所苦的满人,由于跟皇室同属一个族群,因此一般都被豁免于国法之外。内务府于1868年10月3日所作的记录,就显示出这一点。一个曾经在圆明园工作的叫张八,又名林山的白旗满洲人,在1862年于昆明湖偷走那只著名的青铜水牛的尾巴。他虽然被定罪,但以开除旗籍、墨刑(在脸上烙字)、责打一百大板和流放到2000里(大约666英里)远的地方,来取代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数年后当他得到赦免,返回北京后,他居然胆敢再次潜入圆明园偷窃黄铜碎片,69不过,我们没有任何有关他最后下场的记载。 就窃贼进入圆明园一事而言,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标示着另一次恶化的开始。这场风暴使圆明园防备尽失,宫苑变成了废墟。然后,当满洲皇朝在1911年灭亡之后,逊位的皇帝和他的内务府更失去了保护原址的正当性和权力。虚弱的共和政府也不能守护好这座历史遗址。在这种情况之下,窃贼和强盗横行。直到1976年,管理圆明园的机制方才建立起来。 |
创建时间:2006-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