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地去找朴竹,他依然只能捕捉到先前的那些信息。 “但是这也并不值得害怕,”他说,“如果幻术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是能够知道那个门只不过是个假的,是骗你上当的。” “可是我的幻术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水平。”我有些羞愧地说。 “我们一起修习吧。”朴竹说。 “这,这样行吗?”我犹豫着说。 “你不是被吓怕了吧?” 我听了有些生气,说:“你也太小瞧我了,他越是这么恫吓,我越要继续,我倒要看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你这么想就好,”朴竹说,“但我们也不能太大意,既然桫桐有厉害人物相助,我也要抓紧时间提高自己的幻术水平,你就和我一起练吧。” 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可以学到很多我以前不会的幻术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在云涧山,仿佛总是温暖如春的,但我却不能在那里待下去。 我们三个一起上路了,前面就是那个约定的树林,那里有厉害人物等着我。 我们很快走进了那片树林。林子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小路边还残留着不知是什么时候的积雪。我走在前面,紫槿走在中间,朴竹断后。我回头时,发现朴竹有些异样,他突然让我停下来,说:“前面有人。” 说着,他把紫槿拉到自己身边,我也提高戒备,但是并不害怕,我知道一定是椴榉和他找来的人了。 远处,在林子的边缘,幽灵般飘出一个人来,也是一身紫衣,还戴着大大的斗笠,掩饰着自己的面目,但我还是从他腰畔的玉剑认出了他就是椴榉。 “搞得这么神秘干吗,这样我就会怕你了吗?”我上前两步,走到朴竹前面说。 “你已经没有机会害怕了。”椴榉把斗笠摘下来,扔到一边,然后把他的玉剑抽出来,冷冷地说。 我看着他手里握着的玉剑,还像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那样莹洁无瑕。 “就凭这剑?你恐怕到现在都还没用它杀过人吧,只是当作装饰品。”我讽刺地说。 “我就拿你来祭剑!”他说。 我看着他,觉得他瘦了不少,眼睛里满是怒火,和先前的那个阔少好像不是一个人了。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这样想过,可是到现在他的剑还是没真正的派上用场,于是我说:“那好啊,如果我能是第一个,倒也是比较荣幸的。” 椴榉的幻术倒真的比以前厉害了些了,他肯定也为了复仇而努力修炼吧,可我相信照样能制服他的。 他盯着我,手一抖,一道光从剑上射出,倒也凌厉,我侧身躲过,同时还击,他的身法也长进了,我的几次攻击都被他躲过了,但他也只能连连躲闪,已经没有还手之力。 看到我不能立刻取胜,于是朴竹很轻易地就让椴榉倒在地上动不了了,但我没让朴竹伤害他。 “我看你还是走吧,别再来找我了。”我对他说。 “我永远不会放过你的,你别高兴得太早,就算你杀了我,也不会安宁的。”椴榉恶狠狠地说。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吗?”朴竹淡淡地说,手里的光芒突然暴长,我赶紧制止他,正在考虑该怎么处置他,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喊:“哥,是你吗?你在哪儿?” 是谁?我想,这是谁?怎么这么熟悉,仿佛是常在梦里叫我的那个声音。 我往远处一看,果然是紫衫,我一直想找她的,没想到她来找我了。我十分高兴,刚想大声地回答,却听到躺着的椴榉哈哈笑起来。 “你等着吧,我妹妹来了,她会给父亲报仇的!” “你妹妹?她是你妹妹?”我愣住了,不相信地问。 “难道是你妹妹吗?你还不配!”椴榉恨恨地回答。 我待在当地,原来跟椴榉一起来的那个幻术十分高强的人就是紫衫,她是来找我报仇的。 紫衫跑了过来,椴榉大声地叫她,可是她看到我后,也待在了那里。 我看到她还是没有穿紫色的衣服,而是一身洁白,头发也用白色的带子束了起来。 “你是他找来杀我的?”待了一下,我问她,她没有回答我的问话,而是反问我:“难道就是你,哥哥说的就是你?” 朴竹说:“是的,不过不止是他,还有我,我们是不是还要再比试一下?” 我听了朴竹的话有些吃惊,看来他们以前也认识呢,可是紫衫却没有理他,还是看着我,我知道她一定很为难,我又何尝不是呢? 朴竹说:“你没有听到我的话吗?”紫衫还是没有说话,这时椴榉已经趁机摆脱了朴竹的控制,紫衫突然拉起他就走,他还一边挣扎一边喊着:“放开我,咱们不能走,你怎么不报仇?你快报仇啊!” 可是紫衫不理他,放开他独自走了,椴榉知道留下来没有好结果,只好也跟着走了。 “难道你也认识她吗?”还没等我问朴竹,他已经先问我了。 “是的,”我说,“她就是紫衫,我常替他劈柴担水的。” “她就是你让我感知到的、云涧山下的那个农家女孩?”朴竹不相信地问。 “是的,就是她。”我说。 “怎么会呢?她怎么会去那里,又怎么会冒充一个农家女孩子呢?难道是因为你?” 我回答不出来,我知道了紫衫是椴榉的妹妹后,这两个问题同样困扰着我,但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我最为难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朴竹的话,等到我们穿过了那片荒野,在一家客栈里投宿住下来,我在房间里想了一会儿,才弄清楚朴竹到底说了些什么。 原来小时候紫衫也是住在京城的,是后来因为紫轩受封明王才跟随着一起去了外地的。 而且,紫衫就是那另外一个被认定有资格去参加帝王宝座竞争的人,她得到了那块刻着星星图案的玉石。 |
创建时间:2006-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