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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书屋首页>> 网络文学>> 书目>> 章目>>第二章第12节 水深火热(2)

  在日本电影代表团访问中国期间,日本演员栗原小卷送给我一串玻璃仿制的钻石项链,我用月工资的五分之一,即十元钱买了一个骨头雕刻的镯子回报她。日本电影代表团前脚刚离开北京,后脚上面的通知就来了:“把那串项链交上来!”我当然马上交了上去。这次我去日本,厂长亲自指示:“把那串项链发给她戴!”于是又发给我戴。而我从日本回到北京呢,又收到了另一份通知:“把那串项链交上来!”于是我又交了上去。  

  后来,我主演的《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在香港放映,我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前往参加首映式。香港南方影业公司的老板许敦乐委托中国电影代表团带给我一架照相机。可是照相机没有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到了,要求我把那架照相机交上去,而我知道许先生送照相机这一信息也是从通知上得来的。于是,这架送给我的照相机我连面也没有见着就不知到哪里去了。  

  在那个时候,出国访问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包袱。甚至可以说是一场灾难。  

  我第一次去香港,是参加《原野》在香港的首映式。我当然还是借衣服穿,只不过这次借的是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仓库的服装。我们代表团的成员个个都穷得要命。在香港这挥金如土的世界里我们无金可挥,我身上更是一文不名,无论是人民币还是港币,我什么币也没有,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  

  每当有观众送花到我们住的酒店,或是有行李服务生帮我送上来,站在那里等我给小费时,我只有假装不懂,仰着脖子哼哼着小调看天花板。  

  每次有朋友陪我上街,出租车一停我就拚命地朝窗外眺望,“测览市容”,好让他去付车钱。在商店里我装模作样地东挑西捡,其实我一件也买不起。  

  在临回国的前一天,发给我们每人一百港元。我拿着钱立刻到香港最便宜、最低档、有身份的人绝不会来的“女人街”,想买件应酬穿的体面一点的衣服。当我正在小贩的麻袋里浑身臭汗地来回翻腾,头发、眉毛上沾满了棉花絮正同摊主寸土不让地讨价还价时,居然有许多香港观众来请我为他们签名。  

  尽管我时常窘态百出,但所有人都知道我“穷大方”。朋友说我是“五十元钱的工资,五千元钱的风度”!  

  有一件事充分证明这一点。  

  有一天,我拍外景回到厂里,听人家告诉我,由于我的辛苦劳动,以及在三部影片里的突出表现,厂领导一致推荐我当厂里的先进生产者。我高兴得蹦了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当过先进生产者。  

  我马上问:“发什么纪念品?”回答说有八十元奖金。八十元!这可是一笔巨款。“请客!”反正是飞来之财,为图吉利我毫不吝啬。  

  我借了八十元,请朋友们去全聚德吃烤鸭。朋友问:“请多少?”我说:“八十元吧。”朋友说:“七十元吧,给你省十元。  

  我们尽情地挥霍我的“成功”,美美地打了一次“牙祭”,在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又出外景去了。  

  当我再一次回到北影,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去领我的先进生产者的奖金。  

  兴致勃勃地走进工会办公室,他们却告诉我,我已经被撸下来了,理由是我的表现不好,自由散漫,正在离婚,所有到会者都不举手,领导的那几票根本不管用。  

  我马上变成了负债累累的杨白劳。为还这笔巨款我白白地辛苦了多少个月!其悲惨情景活像莫泊桑小说《项链》里的女主人公。  

  唉!当年露的这类“拙”真不知有多少,我都不能再去想它了!  

  而更使我难以承受的,还是成为电影明星后带来的一切。

创建时间:200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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