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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书屋首页>> 网络文学>> 书目>> 章目>>第4卷帝国议会(1)

  “值此帝国议会召开之际,自4月24日起,逢星期六晚九点钟,俾斯麦伯爵将于寒舍恭候某某议员光临。”  

  北德意志帝国议会开幕之后,这是第一次发给各位议员请柬,它使人民代表们颇为激动不安——一些议员很喜欢这样的新办法。不过也有人极力反对。西姆松说:“我们必须穿上晚礼服,以保持此次会见的庄严性。”然而,俾斯麦既不需要晚礼服,对“庄严”也不感兴趣,他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每星期都营业的政治交易所。一等到建立,“在一间客厅里的一角,只要十分钟就可以解决许多问题,不然的话,就要在帝国议会里询问。”  

  许久已来,俾斯麦已不赴约会了,也很少进宫,在家的大多数时间里,他喜欢穿一件长褂子,褂子的大领子几乎把领结都给遮住了;再不然就是玩他的破制服,这使毛奇无声地微笑。他老了,已经习惯于服从人的本能欲望,但是他的贵族傲气使他更加喜欢做主人,而不是客人,无论要向什么人表示感谢,他都厌恶。因为有了这许多原因,再加上他的办事明敏和他喜欢寻找机会来施展他的个人影响,所以,他请他的最危险的仇敌每星期在自己家里聚会。  

  在有战事的十年间,俾斯麦曾经把菲尔绍当成比拿破仑三世或弗兰茨·约瑟夫更为和气的仇敌,但是现在,当他开始执掌政权的第二个十年的时候——这是和平的十年——整个帝国议会都反对他。俾斯麦独自一人孤立无援地面对着几百个仇敌,这反而激起了他的好战精神,他把仇敌的房子锁起来,钥匙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即便如此他仍不满意,他喜欢公开的挑战,总要从什么事情中挑出点刺儿来,他心里才能够安宁;假若他是一个专制君主,他也要找出龃龉的许多因由,在此后的二十年中,俾斯麦常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种像蛇一样时常缠绕着俾斯麦的不顺心感使这个斗士的生命力之弦永远紧绷着。永不重复的内在冲突促使他不断做出新的决断,以便对付外在的众多对手。  

  这种乐此不疲的好斗性,正是造成俾斯麦的许多错误的比较深层的原因。因为他诟骂世界的脾气与日俱增,因为他绝不愿向任何一个对手的地位或才能让步,因为他越来越不肯与人商量,越来越独断,所以,他看不到时势的变迁,他也看不到别人和别的阶级的逻辑思想及愿望。在外交上,他绝不轻视一个对手:如果没有优势兵力,更重的炮,或者更有力的联盟作后盾,俾斯麦绝不会冒险行动。但是说到国内的事情,他现在开始冒险了。由于他那与宪法相悖的制度已经取得了成功,他看不起新的和老的对手,因此,他终于被他们推翻了。罗恩的大炮,毛奇的好机枪,令出必行的普鲁士人的纪律,曾经迫使欧洲宽恕了俾斯麦以强权奴役公理的罪行,但他自己的人民最终使俾斯麦遭到了报应,因为他以强权奴役了公理。  

  俾斯麦把自己的意志强施于全国,把帝国议会看成他的一个仇敌,而不是他的利器,他取消了一个又一个政党,所有政党都被他取消了。当时有一位漫画家,把俾斯麦画成克洛那斯,他吃掉了自己的儿女。对于国内的事情,他毫不客气地随心所欲:想结盟就结盟,愿毁约就毁约。在外交方面,只要他认为必要,也同样如此。后来,全国无论哪个阶级都不相信他,因为每当五年一次的选举来临时,他就会同另一个阶级的人民发生冲突。在欧洲人看来,他的天才激动着整个大陆,使人惊奇,令人肃然起敬,但他的专制政策却遭到了本国平民的痛恨,他们不能理解他的外交才能。他搞外交时,可以独自一人坐下,与列强下棋,并且一言不发。他只对老王一人负责,但他却能使老王跟他走。处理国内的事情时他就无法这样。在国内,先要拿出议案,随后得为他的议案辩护;他往往不答应做出让步,仅仅因为他讨厌帝国议会的这一位或那一位领袖。而议会也往往因为憎恶他,不肯在他的意志面前屈膝。一个人只能够作一个独裁者或作一个政客,而决不能二者兼善。  

  到了星期六晚上,议长巨宅的大屋子里塞满了人民的代表。有一些反对党的议员也到这儿来了——是被他们的大对头的磁力吸引来的,也有冲着他那极其丰富的饮食而来的;主人预备下了上好的酒食,以之作为一种政治平心剂。俾斯麦极其客气地欢迎他的客人,有时还带着刻意而为的礼仪。他虽然不能说出每位来客的名姓来,但他都认得他们,所以,他说他的眼睛如同新式枪一样瞄得极准,他的记性却很慢,又靠不住,如同用火石的旧式枪一样。除了客人到来时向客人表示欢迎外,俾斯麦没有其他礼节,也不介绍客人,而是随客人自己跑过去拧开黑啤酒的龙头,灌满一大杯啤酒。在这种自由随便的聚会里,很少有女士参加。聚会进行到接近夜半时分,主人仍然站在一大群人中间,自言自语,讲过去的故事,说未来的蓝图,时时保持着一个明星演员的作派。在他四周环绕着许多人,他们正在等待良机,以取代那个高高在上的人。  

  俾斯麦坐在那里,半倚着椅子,右手夹着一支德意志大烟筒,周围放着许多报纸,这使他像一个独奏演员面对着一群给他伴唱的演员。他的双眼牢牢地盯住客人的眼,看得很深也很透,尤其留意他的主要敌手。他穿着军服,没有带武器,理应有几个保镖才对。有两只高大的丹麦狗守卫着他,始终不离他的左右,虎视耽耽地监视着一切,犹如在弦之箭随时都可以发射出去。在这个大宴议员的晚上,被宴请的一百多个仇敌,或许他更应该留神。有一位他的世交这么写道:“在这种宴会中,他自由自便地吃喝,当他叫人把他的烟筒拿来时,他犹如一位师长面对着他众多的门徒。”在这里聚会的人,性格大异其趣,命运也便个个不同,正所谓“性格即命运”。  

  你会发现有这么一个人:他瘦弱不堪,但动作敏捷。他有着高高的额头,脑袋几乎全秃了,浓黑的胡须与红彤彤的脸色倒也相配。他双目炯炯,透着聪慧,他的神态温和却又不失庄重。从外形看,谁都会当他是一个仁慈的人,但是他脸上那道宽宽的刀痕却让人猜测他是一位军官,而他的神态气度却又显示他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实际上,他是一个有家室的仁慈的军人——他是本尼格森,那个时代一位最杰出最具才能的人。他像罗恩,话不多,有男子汉气概,大度而忠诚,自然谦逊,但他并不菲薄自己的才能。似乎他天生就是上天为了让他当国家领袖似的,而在节骨眼上,他又迟迟不愿进入内阁,他似乎要把毕生精力放在做一个党的领导人上,他的善于调停是与生俱来的。他因他的罕见的正统的演说,因他在委员会会议的勤劳,和他的全体同事们经常呆在一块儿,而非常有利于他的工作。他的那个党原本是一个中立党,这就是民族自由党,他在这个党里处于两个极端之中。  

  俾斯麦嫌他太柔和,不喜欢他看上去像一幅画一般的感觉和没有什么激情;俾斯麦认为他是一个日耳曼理想家,这不错,并认定他是一个敏于思想而拙于行动的人。当本尼格森七十岁时,他仍在格丁根大学同学生坐在一起听老师讲课。他是下萨克森一个元帅的儿子,也算得上世代相传的名门望族,可堪与俾斯麦家族相媲美,所以宰相还算敬重他。他背离了他的父母之邦——汉诺威,而为德意志效力,却也并不爱普鲁士。俾斯麦是把汉诺威并入普鲁士版图的人,对这一点他心知肚明。有时候,俾斯麦还愿意称本尼格森为“受尊敬的朋友”;本尼格森作为一党领袖,遇到他的党不再听从他的命令——而非要与他决裂时,俾斯麦无论如何也不理解会发生这样的事。因而,俾斯麦称本尼格森是一个笨伯。  

  再一个就是卡尔多尔夫,他显得有些粗鲁,冷淡。他身材高大结实,显示出他有相当坚强的意志;他那灰色而凌乱的头发给他增添了几分斗士的风度,同俾斯麦一样,他是一个斗士,骄傲而粗暴。他比宰相俾斯麦年轻些,当他不戴眼镜时,他的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也像俾斯麦一样犀利而逼人。但是,当人们把目光停留在他那古铜色的脸庞上时,谁都不能不注意到他那蓝白色的鼻子——这是一只假鼻子,他原有的鼻子当他还是学生时,在一次决斗中,斗掉了。  

  他的性格和他的才干曾经引起了俾斯麦的注意,只因他决心要独立,才使他没有被俾斯麦所支配。他因为是独立的,所以能够与俾斯麦长久地作朋友。当其他人永远离开而另投明主时,他却依旧忠于他的朋友的家族。他比他的同阶级的人思想开明,虽然处身于右派政党中,但他往往会大胆地进入自由的领地之内。在经济方面,他却死死揪住流行于易北河以东的众多观念不放,支持俾斯麦采取一种保护税的政策。  

  在众多的德意志贵族人群里,有一个犹太人,黑而且瘦,脸上棱角分明,这位名叫拉斯克。他与本尼格森同岁。与本尼格森一样,当陷身于他家的深宅大院之中时,他学习骑马和练习击剑;当他作为一个小孩子住在波森的一个小市镇里时,他读过《塔尔木特》(一部希伯来法典),曾把席勒的作品译成希伯来文。他本是一位不错的律师,人又聪明,是激进派的领袖,他很快就成了本尼格森强劲的对手,也就不足为怪了。以批评家、辩论家、演讲家的标准去衡量,他都要超过本尼格森。他心目中的国体是立宪国体,本尼格森却趋向于民族国家。他有社会党化的倾向,他爱国的热情并不亚于本尼格森,他的目的在于实行。他没有什么嗜好,脾气蛮横,所以与俾斯麦合不来——况且俾斯麦喜欢胖子及随和的人环绕其左右,不太喜欢瘦子与热心人。  

  还有一个犹太人,是同一政党的党员,有着灰白色的脸,带着怀疑的神色听拉斯克讲话。他叫巴姆贝格尔,有把子年纪了,胸膛窄瘦且又驼背。眼前的他瘦多了,使今天见到他的人不敢相信他在1848年曾经那样行动,也不会相信他从前是个著名的大力士。看到今天的他,人们会认为,像这样一个人,只能在现实生活中作点小事,他的热心顶多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可是,从前的巴姆贝格尔虽然患有肺结核,却也曾受他的激情驱使,加入了激进派。由于弄出了几桩事,他只得逃离普鲁士,本想逃往美国,后来却跑到了伦敦,跟他有钱的亲戚住在一起。他二十六岁就在他们的银行里当了一个二等助理,发了大财,在开仗前迁往巴黎,而他的浪漫精神却使他留驻在这儿——法国人的机灵,法国人的作派,法国人的幽默,还有巴黎的佳丽,把他迷倒了。他是个唯美主义者,各界人士都喜欢他,欢迎他。

创建时间:2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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