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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书屋首页>> 网络文学>> 书目>> 章目>>第一部分:一辈子的苦痛攥住金钱而又并不贪财

  如果我把自己或是别人用我的钱时我所感到的尴尬、羞惭、厌恶、不适以及种种不快都记述下来,那就成了一本索然寡味的流水账了。读者在逐渐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的同时,将会对我的性格有所了解,我不必多说,也将会感觉出这一切来的。  

  大家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将会很容易懂得我的一个所谓的矛盾:对金钱的极大蔑视与几乎利欲熏心的吝啬相互并存。我觉得,金钱是一个很不好的玩艺儿,宁可没有,也不想得到。而当我有了它的时候,我老是留着不花,因为我不知道如何花法。但是,如果有了合适如意的机会,我是知道怎么花钱的,以致用得一干二净也没有觉察。不过,请别在我身上寻找那种吝啬鬼的怪癖,那种为了炫耀而花钱的怪癖;正好相反,我不声不响地花钱,而且是为了寻求乐趣:我花钱不是为了摆阔,而是不显山露水。我深知金钱不是供我使用的,我几乎羞于有它,更不用说花它了。我深信,一旦我有足够的钱,能像模像样地生活,我是不会想当守财奴的。我将把钱全都花光,而不想让它生利。但是,我境况不好,总是提心吊胆的。我崇尚自由。我憎恨窘迫、苦痛、寄人篱下。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就可以保持独立,就不用绞尽脑汁去弄钱。我总是害怕手头紧。因为担心缺钱,我爱惜钱。人们拥有的金钱是自由的工具;追逐的金钱则是奴役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才攥住金钱而又并不贪财。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懒惰而已。有钱的乐趣补偿不了敛财的繁难。我的挥霍也仍然只是懒惰而已。当有机会痛痛快快地花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金钱对我的诱惑没有物品的诱惑来得大,因为在金钱和希望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个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其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看见物;它便在引诱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段,那该手段对我并无诱惑力。因此我做过贼,而且我现在有时还在偷一些小玩艺儿,它们在引诱我,而我宁愿去拿它们也不愿去讨要。但是,在我的一生中,无论小的时候还是长大之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别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大约15年前的事了,我偷过七利弗尔法国古代的记账货币,相当于一古斤银的价格。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其中有着一种无耻和愚蠢的十分可笑的巧合,如果不是牵涉到我而是牵涉别人的话,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的。  

  那是在巴黎。大约五点钟左右,我同弗朗格伊先生在皇宫花园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去歌剧院吧。”这正中我的下怀,于是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的票,给了我一张,他拿着他自己的一张走在前面,我跟在他的后面。他走进去了。我跟在他后面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堵住了。我抬头望过去,发现大家都站着。我觉得我会在人群中走散的,或者至少弗朗格伊先生会以为我走丢了的。我走出来,拿了一张中途外出票证退了钱,扬长而去。没想到我刚到大门口,大家全坐下了。这时,弗朗格伊先生清楚地看到我并没在剧场里面。  

  我的本性可不是这样子的。为了说明有时候人是会突然有一种恍惚,所以不应该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我便把这件事记述下来了。这并不是在偷这张票钱,而是对这钱的使用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让人汗颜。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耻之尤的全部历程详细写下来,那我会永远也写不完的。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各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厌烦。这使我恢复了对早已丢弃的阅读的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的罪过,因此遭到了新的惩罚。不许我读书,反而更激起了我对书的兴趣,因而我很快便达到如痴如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种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地废寝忘食。  

  我边干活儿边看书,出去办事也看书,上厕所也看书,而且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看得头昏脑胀,仍然要看。师傅偷偷监视我,抓了个正着,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书也给没收了。有多少书被撕坏,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用钱全都送到女老板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缺少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一门心思地沉浸在我的新癖好之中,除去看书,我什么都不再干,也不再偷窃了。这也是我的一大独特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点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至如痴如醉的。于是,我忘记一切,全部心思都用在占据我的心的那种新玩艺儿上了。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焦急地要翻看;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把书掏出来,也不再想去师傅的单间里找寻点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花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里只想到眼前的事,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同意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就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跑到这个女人手里去了。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有比这更方便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念头。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独者了。我因爱书嗜读而看了一些平庸的作品,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淫秽的书籍。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机灵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带着一副神秘兮兮的腔调,使我既感到讨厌,又觉得难为情,反倒没有租这种书来看。而且,我生来就害臊,加上机缘巧合,所以30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背着人偷看。

创建时间:2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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