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戈桐小姐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女子。她并不漂亮,但脸蛋儿却让人过目不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疯老头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很不相称。她那副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首先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像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可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子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地投入,所以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不尽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有趣。看见她好像对那些年龄大的情敌很冷淡,而对我格外眷顾时,我便得意扬扬。我常痛苦难受,但却喜欢如此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爱得她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去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内心坦然;她给什么我就要什么;然而,她如果对别人也是如此,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我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地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如同恩赐一般,须下跪才能获得。同维尔松小姐在一起时,我有一种十分强烈的喜悦,但我并未乱了方寸。可是,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都看不见了,完全彻底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躁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呆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使我窒息。对于她们两个,我都不敢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则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义无反顾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对她以及对我来说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种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也遇上了灾难。这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有点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万端。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的交往并不密切,但也许更加难分难舍。我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没着没落的。我嘴上老挂着她,心里老想着她:我的悲伤是真切而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为她的缘故,而是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别的痛苦,我俩互相写了一些情书,真是字字血,声声泪呀。 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不知东南西北。她在的两天里,我如痴如狂。她走了之后,我恨不得要投河自尽。我的哭喊声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之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结婚盛装的话,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异常多情的。不难想像,我气得发昏。我不能容忍这种侮辱,我发誓再也不见这个薄情寡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严厉的惩罚。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死去,因为20年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条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难道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昔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丹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从记忆中消失了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很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20年前的旧账。 在家里人替我安排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白白地浪费掉了。长久地商量之后,为了照顾我的天性,家里人终于作出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纲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十分厌恶。通过不正当途径去挣大钱,这与我高傲的个性不符。我觉得干这一行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的厌恶日见其甚。马斯隆先生对我也鄙夷不屑,老是骂我“呆笨”,“愚蠢”,每天总要对我唠叼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也会,那也会”,而实际上我什么都不懂;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子的,可送来的却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锉刀。 我的志向这么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当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鄙夷狠狠地打掉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服服贴贴地去了。我的师傅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多久工夫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给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给磨平了,在精神上以及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徒弟。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抛到脑后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曾经有过罗马人。当我去看望父亲时,他都认不出我是他的宝贝儿子了。对于女士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小姐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来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干干净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是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地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
创建时间:200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