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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书屋首页>> 网络文学>> 书目>> 章目>>第二部分怎样把钞票花光(5)

  黑暗中我听见小莫长叹一口气,我听得出来,这个长叹有责备我的意思。我敏感起来,问道,你长叹什么意思!小莫说,真倒霉呀!我追问道,什么倒霉!小莫不耐烦地说,都倒霉!我厉声喊道,到底什么意思!小莫说,倒霉就倒霉,非得要什么意思!我说,操,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说跟着我倒霉,是不是!我的声音相当严厉,小莫也火了,叫道,是又怎么样!你说跟你呆在这么憋气的屋子里是不是倒霉!小莫的话击中我的痛处,我喊道,嘿,是谁让你跟着我?是谁赖着不走呀?你忘了,是你自己呀!  

  小莫没有回声,我又继续喊道,我知道你是来傍大款的,可是你搞错了,知道吗,你找了个穷鬼,是你自己倒霉,当初你在歌厅干的时候怎么不懂傍一个呀!现在后悔了,后悔还来得及,明天你就可以走……  

  但小莫的哭声阻断了我的愤慨,这是我意想不到的。在我的眼里,她坚强得要命,她只会反击而不会哭的。天哪,是不是在黑暗中女人都喜欢哭呢!我的喊声停止后,房间里寂静了,而她的哭声也逐渐清晰起来,估计眼泪和鼻涕都出来了。我怕她把鼻涕沾在被单上,轻轻地摇了摇她的肩膀,示意她坐起来哭。但她不理,一个劲头往被窝里钻。我操,哭鼻子,怎么办!  

  大概一刻种之后,哭声没有先前那么悲痛了,估计眼泪所剩不多了。我说,算了吧,算我骂错了!小莫呜咽道,骂人本来就不对,还有什么骂对骂错的!我说,是,是我不对,我把对胖女人的愤怒加在你头上了。小莫得寸进尺地说,人家都陪你睡觉了,你还说得那么难听,好像我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反驳道,话也不能那么说,怎么叫你陪我睡觉呢?你陪我就是我陪你,我快乐就是你快乐,说不定你的快乐还比我多,所以,不能那样理解我们的关系!小莫说,屁话,那还要怎么理解,还要我给你钱不成。  

  我怕再顶下去小莫又要哭了,马上用诚恳的口气说道,其实我本来不想说这个问题,但是你提到了,我就必须说清楚。小莫呀,我们的关系不是钱不钱的关系,不是睡觉的关系,也不是夫妻的关系,我们就是朋友,伙伴,知道吗。伙伴的意思就是做伴儿,但没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我们一起吃饭,就是吃的伙伴,我们在床上,就是性伙伴,我们在街上,就是逛街的伙伴。但是呢,我们对对方没有要求,玩不转了,你就去找别人伙伴,就是这么简单。  

  小莫愣了半晌,问道,难道你对我没有一点感情?  

  我热情地回答,怎么会没有感情,没有感情我还是人吗!畜生跟畜生在一起也会有感情的。但感情是一回事,我所说的伙伴关系是另一回事,那是从理智的角度来分析。  

  小莫又愣了半晌,像学生问导师一样再次问道,那我对你没有一点吸引力吗?  

  我说,不可能,任何女人对我都有吸引力,异性相吸嘛。军训那阵子,不要说女人,就看见女人的裤衩,我就激动得不得了了。但吸引力是一回事,我总不能喜欢那条裤衩就要给裤衩买吃的卖喝的最后还要娶了裤衩!  

  话说到这里我已经觉得不对劲了,好像不是我要表达的意思,正要重新阐释一遍,小莫已经打断了我的意思,她说,我知道了。  

  我说,你不知道,因为我说的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  

  小莫说,我知道了,而且你越说下去就越不是那个意思。  

  我讨好地附和道,对,那咱们还是不要研究这些理论,太复杂了,说点简单的。  

  小莫说,我最后再说一句,你是不是要我走?  

  我说,上帝保证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走,就不要顾忌我。  

  次日电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胖女人认为我并没有履行上次的条件,因为她曾看见我有些东西搁在她的柜子上,这我也知道,一般是刚买的菜或者牛奶什么的,进门我会顺手搁在上面,但我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影响。由于是我的错,我的同事也没辙,只能说继续争取。我只好把主机抱到一个同学家里去完成白五的工作,由于形势不利,我反而干得很快,两天就把书编完了,并提前一天传给他。当我抱着主机回来的时候,却只看到小莫的纸条,上面写了四个意味深长的字:我该走了。由于心里惦记着电的事情,我没有多想小莫的事,走就走了,迟早是要走的。  

  搬家迫在眉睫,在我打了十几个电话之后,我决定先和大学同学小赖合住。这个消息是另一个同学李鹏告诉我的。小赖在北太平庄租了两居室,一个月一千五百元,本来想找李鹏合住。但李鹏在读博士,考虑到住外头的开支比较大,最后决定还是住研究生楼。小赖接到我的电话之后,沉吟片刻,说,我个人是同意你来住,但我有另一个朋友前几天跟我打招呼想来合住,我得征求他的意见。我打断他的话,说,征求个屁,想住就会来住,这么拖拖拉拉的肯定不住了,再说了,我现在着急着搬家,你怎么着也要先帮我一把。小赖又沉思片刻,犹豫不决地说,那我明天给你电话。我说,不行,今天晚上回复我。  

  先介绍一下我的朋友,不,应该是我的同学小赖,他有一副矮胖的身材和一个圆得庸俗的脑袋,身上穿的永远是地摊的西装,藏色的,而且几年一直这么穿着。在我同学聚会的时候,只要一提起小赖,我就想起一个穿地摊西装的民工。当然,地摊西装没什么不好,问题是他从进入学校直到现在,一直这么穿着,这就表现出个性了。地摊西装对于他,就如方格头巾对于阿拉法特。我这样说没有贬义,也没有褒义,而且我想他将永远这么穿下去,也许将来西装的质量会上升,但形象是永恒的。他为人谨慎,这也没什么不好,也许还是个优点,因为社会上坏蛋很多,谨慎一点很有好处。他太谨慎了,对每个人都有提防之心,干什么都放不开,没有一个谈得来的朋友。不过他也不需要朋友,总是独来独往,这样也不错。惟一的缺点,就是事儿妈。没事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打交道,一旦有点事,就拎不清。大学四年,我一直和他没什么来往,要不是被电逼的,我们可能一直不会通电话。  

  总体而言,他人不坏,事儿妈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暂时合住一段时间应该没什么问题。所以我在他犹豫之间就搬过来了。搬到小赖这里还有一个好处,我可以把房租拖一拖。我搬进来的第一个晚上小赖问能不能长期跟他合租,我一口答应,小赖相当高兴,他就怕我租一两个月又走了,他又得找人。他住的房间大,他主动提出他出八百,我出七百,但是他的房间里空荡荡的,地上铺着均匀的灰尘,衣架上挂着几件劣质西装,我说,你不买其它衣服吗,我见你第一次就穿这个了。小赖说,西装挺好的,到哪儿都可以穿,什么时候也不过时!小赖的话让我明白了以不变应万变的道理。我更喜欢我的房间,比较小,由于没有床,我只好打地铺,即便睡地上,还是很暖和,暖气片能烫手,我睡了一个晚上鼻子就流血了。流点血算什么,我终于可以摆脱胖女人没完没了的骚扰了!

创建时间:2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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