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等妓院 四等妓院的称谓,北京有所谓“老妈堂”,广州有“讲古寮”,上海有“花烟间”,长春有“海台子”,等等。其实,有些城市的四等妓院就是暗娼,环境十分恶劣,妓女也更卑下。 廖文在《一个妓女的回忆》中这样描述沈阳四等妓院:“四等的,都挤在一个大院子里,分出10来个小房间,每间8—10平方米左右,摆设有炕柜,柜上放各种被褥,地下有八仙桌、椅子、大镜子,桌上摆着茶壶茶碗。或板床或火炕,上面有炕单,门上挂门帘,白色的一天一换。客人走后,由老妈子收拾屋里的一切,像倒痰桶什么的。”比沈阳四等妓院还惨的,要属长沙的四等妓院。这些少女幼妇大部来自水旱天灾破产的农村,或公馆丫头失欢于主人的,也有被歹徒拐骗的,她们被老鸨或龟头用极严格的手段管理,栖息于市中“大观园、小观园”、城南的“流水沟”、城西的“城墙湾”一带,房屋潮湿,饮食粗糙。老鸨或龟头恐其逃跑,夏天仅短裤一条,上身赤膊,秋冬则给极破烂的棉衣。白天在妓院洗衣煮饭,晚饭后即换上花花绿绿的衣服,擦脂涂粉,坐在门前拉客。外地男子经过,始则笑脸相邀,进屋少息,如不愿进去,她们一呼十诺,将人抬入,关门谈价,嫖一次仅光洋一元,甚至六七角亦可;如整夜嫖宿,则更受欢迎,也不过破费二元;如遇硬不买笑者或恐惧性病的,她们就将客人衣袋中的钱钞,收缴数元向门外一推,被抢者因损失不大不愿向警察局投诉以损颜面,只好自认倒霉。 梅边吟思图(清.顾洛)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镇江中华路陶家门一带的菜市街棚户区,是个“不上品”的人肉市场。每个棚二三个妓女,一张板凳,坐在门口,过路者稍有停留张望,即立起拉扯,或把他的帽子抛进门里,诱其入内,谈好价钱后“一炮了事”。这些妓女,被人骂为“野鸡”。其中最下等的,一次付费只二角四铜板(即六十四个铜板),过去镇江人骂女人最污辱性的话,就是“二角四铜板的货”。 四等妓院,所接待的嫖客多是车夫、苦力、店小二等下层劳动阶层人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妓院的等级除了妓院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陈设外,还主要取决于妓院内容纳的妓女的品位、等级。一般来讲,高等级的妓女往往是在头、二等的妓院里,而低等级的妓女也仅在三、四等妓院里卖淫。妓院名号也往往带有鲜明的等级色彩,妓院和妓女的收费标准也要以等级的高低确定。总而言之,近、现代妓院形成了一种以金钱为中心的等级制度,就像它所依附的封建社会主体一样,结构复杂,等级森严,品位分明。 |
创建时间:200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