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国时代娼妓的畸形繁荣 娼妓众多,是民国社会特殊的一幕,也是民国社会病态的体现。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尔(S.D.Gamble)曾对世界八大城市的公娼人数与城市总人口的比率作过调查,其结果是世界八大城市中,公娼人数与城市总人口的比例以中国的上海、北京为最高。 民国时的广告画 30年代初,金仲华在《妇女问题的各方面》中说:“目前我国都市中娼妓的众多,是无可讳言的事实。在实行禁娼的地方,私娼特别多;在开放娼禁的地方,公私娼一样众多;而除去公私娼外,还有种种变相卖淫和以卖淫为副业的妇女,统计起来也可以成为一个很大的数目。”1935年,罗琼在《娼妓在中国》一文中也论述道:“即使在业女工,往往因工资减少,不得不把卖淫当做副业。都市中间是这样,农村中间也因连年灾荒,农妇数量大增,单就上海一埠已有公私娼妓10万左右。南京私娼也有3000余人;北平因为迁都关系,妓女一度冷落,但至今尚有2000余人;汉口一市亦有1435人。” 据《申报年鉴》、《近代中国娼妓史料》等所载资料推算,自1948年至1949年5月,分布在全国的妓院约近万家,其中上海800余家,天津500余家,沈阳144家,长春60余家,保定26家,张家口32家,西安375家,厦门46家。在一些大城市,公娼、私娼数量与当地人口的比例在1∶150~200之间,比例相当大。因此,民国时期,娼妓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娼妓之业日兴,卖淫之风日炽,从繁华都市到乡间城镇,从东南沿海到边远省份,到处是艳帜高张,妓院林立。一位国民党大员甚至说“没有娼妓还成什么城市”!所以,也就有了“无妓不成市”的说法,实在是绝妙的讽刺。 清光绪庚子年(1900)以后,京师警察厅将内城妓院迁至城外,发照收捐,准其公开营业。当时经官方许可的妓院共有373家,计有:头等的78家;二等的100家;三等的172家;四等的23家。其中一等和二等多集中在前门外的八条胡同,故称为“八大胡同”。计有:韩家潭、石头胡同、胭脂胡同、百顺胡同、纱帽胡同、朱家胡同、博兴胡同、王广福斜街。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说法。 民国时北京名妓杨翠喜 辛亥革命后,一批新上台的权贵们志得意满,姿意享乐,八大胡同的妓院成为他们经常出入的场所。同时,参众两院不公开的派系斗争、保皇派复辟帝制的幕后活动,也多在妓院进行,故当时有“两院一堂”的说法。 自民国元年至五四运动以前,妓院在八大胡同附近又有了相当的发展,社会上曾流行过“王蔡朱百柳,石广火燕纱”的说法,总括了前门外十条妓院集中的胡同,北京公娼呈逐年增长趋势。1918年,北京公娼为3880人,私娼大约7000人。 民初北京名妓王喜凤 天津是水陆码头,通商大埠,《辛丑条约》签定后,有九个国家相继在天津强占租界。其中妓风最盛的是法租界、日租界。 法租界当局最初在三义里及大庆里开辟娼寮区,设妓院百余家,并划定大庆里的妓院专门接待中国嫖客,三义里的妓院专门接待外国水手与大兵。当时,驻在天津的法、美、英、意等国的大兵都来此寻欢作乐、酗酒斗殴。1926年法租界取消娼寮区后,妓女们摇身一变成了“饭店小姐”,实际上是暗娼。这些“饭店小姐”自抬身份,很讲“派头”和“排场”,大体可分为三等。较高一级的,分散在惠中饭店、国民饭店、交通旅馆、北辰饭店、巴黎饭店、世界饭店、国际饭店;其次的,分散在颐和园饭店、佛照楼旅馆;再次的,是住在长发栈等较差的旅馆。此风一开,饭店、旅馆顿时生意兴旺,天津劝业场一带遂有了“小巴黎”之称。据统计,至1943年10月,法租界领取执照的此等“饭店小姐”妓女已达2667人。 哈尔滨的中国娼妓业产生于1906年,分布在道外区一隅。这种分布是以三大“窑区”的形式出现的,即1906年出现的第一个“窑区”桃花巷;1914年至1915年出现的第二个“窑区”道外码头一带;1917年末出现的第三个“窑区”荟芳里。 1916年6月4日《中东报》载“道外妓女……本年详细调查之数1500余。”这个数字仅指桃花巷的妓女人数。从1919年开始,在“荟芳里”的周围又建成了在栋拐把式两层楼房,使“荟芳里”形成了一个占地面积近一万平方米的圆圈状建筑群落。据1919年11月18日《中东报》载,当年夏季来这里操“皮肉生意”的妓女,曾达到过2500人之多。如将桃花巷,道外码头明暗娼加上,1919年哈尔滨鼎盛时期的中国妓女至少在5000至6000人左右。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衡阳市场呈现畸形繁荣,富商巨贾,政客豪绅,云集于此,故青楼、妓院便应运激增,以满足他们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 名妓关盼盼 衡阳的花街柳巷,集中在城中心市区。当时东西、南北几条路线,纵横交错。堂班(一等妓院)多分布在清泰街、九角巷、三眼井、陆家苑、观王庙、上长街一带。堂班的妓女一二十人不等,其中龟头鸨婆的亲生女称“本家姑娘”,有亲生父母而被迫入堂班的,称“搭班姑娘”。“本家姑娘”和龟头收养的妓女,收入全部归龟头。“搭班姑娘”的收入,拆三成归其生父母,其余七成归龟头。一、二等妓女中,凡尚未失身的叫“清倌人”,其余都叫“封倌人”。“清倌人”第一次留宿客人,叫做“挂衣”或“点红烛”。一个“清倌人”“挂衣”,堂班收入,在1000银元以上。照例留宿三至七夜。这是龟头、老鸨榨取钱财的主要形式之一。 广东人称妓女为“老举”,或民国时代统称妓院为“老举寨”。按其气派的豪华或简陋,妓院共分为十级。大致分为:最豪华的一类,称为大寨;其次为半私明(俗称半掩门);其三为二四寨,按收费多寡为分三级;其四为打炮寨,亦分三级;以下还有“讲古寮”等等名称。 大寨的妓女通称“唱脚”,多是由老鸨们按照业务要求,精心培养出来的。比如教她们读书、学唱,凡是应酬上层社会嫖客需要的手段如琴、棋、诗、画等,都尽可能让她们学到手;举止、仪态也经过特殊的训练。她们的肌肤娇嫩,骨骼柔软,姿色动人。所以,出入大寨的嫖客,多属军阀、官僚、豪绅、巨贾等有权有势之人。他们“出毛巾”、“探房”、“摆房”,甚至“打通厅”(即筵开数席至数十席,同时开许多个厅)、“打全骰”(把全体嫖客叫来陪酒的妓女的开销都包下来),出手极其阔绰。 民初沪妓花四宝 半私明的陈设仿如住家,亦相当豪华。半私明的老鸨除自己蓄妓卖淫外,还为那些在家庭内对性生活得不到满足的巨贾姨太、小妾作淫媒、拉皮条,寻求性的刺激。 二四寨和打炮寨都是以中、下层社会的嫖客为营业对象,一经付钱即可与妓女发生性的关系,因此妓女们日夜都须接客。有的妓女在一昼夜之内,被迫接客达二三十人之多。 1926年广州市社会局调查,全市登记注册的妓寨有131间,内有妓艇69只,公娼1362人,其中,上乘寨70间,妓女761人;中乘寨42间,妓女486人;下乘寨16间,妓女115人。此外还有未登记的私娼约2600人。据1948年3月广州市政府统计,全市私娼约七八千人,但实际数字远不止这些。 |
创建时间:200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