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妓的抑制时期 隋朝虽然是个短命王朝,但却保留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蓄养家妓的习尚。《隋书·杨素传》说他“家僮数千,后庭妓妾曳罗绮者以千数,第宅华侈,制拟宫禁。”《隋书·字文述传》载: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后房妓妾百余人。”隋初立有战功的武将,皇帝除加封晋爵外,还赐妓女、女乐作为奖赏。如越国公杨素“风气陈主妹及女妓十四人”,“(杨)谅之妓妾二十人”(《册府元龟》卷三八三);宋国公贺若弼“赐女乐二部”(《隋书·贺若弼传》);右武卫大将军窦荣定是隋文帝杨坚姊夫,因率九总管入大漠击突厥有功,“赐西凉女乐一部”、“吴乐一部”(《隋书·窦荣定传》);左武卫将军樊子盖因征辽东有功,进爵济公,“赐女乐五十人”(《隋书·樊子盖传》);又如左骁卫将军董纯、右武卫大将军李景、上大将军杨义臣均因战功显赫,而赐“女妓十人”。 唐宫装妇女(唐.佚名) 隋炀帝设立教坊,其目的在于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但此御用机构正式开张之后,女乐受其管理,官妓开始兴盛,贵族、官吏在外嫖妓颇为便利,客观上对家妓蓄养之风起到了一定的阻抑作用。 唐代有关家妓蓄养的情况,不绝史书。有关家妓的称谓,也不尽相同,有“女乐”、“歌舞人”,有“音声人”、“侍姬”等。裴鉶《昆仑奴》描写大历年间(766—779)一等勋臣郭子仪家中竟有“十院歌妓”。《太平广记》卷二七三载:李愿为刑部尚书时,家有“女妓百余人”。《全唐诗话》云:长庆二年(822)李逢吉为兵部尚书时,有“姬四十余人”。《钗小志》曰:大和九年(835)郑注迁工部尚书,充翰林学士,家有“姬妾百余”。除去这些贵族官僚外,富商大贾也不例外。如长安富户孙逢年家中,“妓妾曳绮者二百余人”(《云仙杂记》卷八)。 唐朝的文人也大多热衷于此道,故唐诗中也经常有咏及家妓的诗名。白居易曾携家妓与牛家妓乐合宴联欢,好不风流,诗人诗兴大发: 玉管清弦声旖旎,翠钗红袖坐参差。 两家合奏洞房夜,八月连阴秋雨时。 歌脸有情凝睇久,舞腰无力转裙迟。 人间欢乐无过此,上界西方即不知。 (《与牛家妓乐雨后合宴》) 司空睹生性风流,家蓄散花仙子、美妓霓裳,过着“小红低唱我吹箫”的富贵生活。岂料“白发红颜未了情”,自个就年老体病、万般无奈只好将家妓转让。豁达之余赋诗一首,既是惋惜,又是感叹: 万事伤心在目前,一身垂泪对花筵。 黄金用尽教歌舞,留与他人乐少年。 (《病中嫁女妓》) 家妓大多是由买卖、赠送、转让等途径而来,也有的完全是被强夺来的。武则天时,左司郎中乔知之有家妓窈娘,色艺冠绝,朝野闻名,“知之宠之,为之不婚”。梁王武延嗣垂涎已久,竟强行夺去。乔知之思念不已,痛愤成疾。窈娘知悉,泣泪成血,遂暗中请人传诗给他,“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随后,投井自杀。武延嗣迁怒于乔知之,将他诬陷下狱而死(《朝野佥载》卷二)。此例一;李逢吉闻刘禹锡“有妓善歌,时称尤物”,便阴谋夺之。一日,他在中堂前摆宴,邀刘禹锡与朝中几个大臣赴宴。宾客各携宠妓,如期云集。酒足饭饱,李逢吉却扣住刘禹锡的爱妓不放,众人“倾都惊异,无敢言者”。刘禹锡计无所出,忍气吞声,回家作诗一首致李,请将家妓放还。第二天,刘禹锡约了几个朋友前去拜谒,李逢吉“相见如常”,含笑曰:“好诗,大好诗!”可就是不放人。众人目瞪口呆,黯然而退。刘禹锡无可奈何,遂愤懑而作《怀妓四首》,其中有“凤得新巢有去心”、“虽有生离死一般”等句(《太平广记》卷二七三)。此例二;宁王李宪家有宠妓数十人皆姿色出众,可他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仍不知足,偏又看中了邻近卖饼师傅的漂亮老婆,遂强夺进府。一年之后,忽问她:“汝复忆饼师否?”她默然不语。宁王良心受到谴责,遂将饼师召来,让他们夫妻相见。当时在座客人见这夫妻俩抱头痛哭,无不为之凄然。宁王令诸文士以此事为题赋诗吟咏,王维才思敏捷,先成一首曰:“莫以今时宠,宁忘昔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本事诗·情感》)随后,宁王便放她回家与丈夫团圆。先仗势欺人、强霸民妻,后咏诗消遣、物归原主,宁王的冷酷阴险、沽名钓誉“异于禽兽者几希”。此例三。 互相抢夺家妓,肆意虐待家妓,甚至争风吃醋、摧残致死家妓,在唐朝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以致变成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一社会问题,朝廷并非放任自流,而是依据官员品级的高低作出明确规定。《唐会要》卷三十四载:神龙二年(706)九月唐中宗李显下诏:“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天宝二年(743)九月二日,唐玄宗又再次下诏:“五品已上正员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旧唐书·职官志》、《唐六典》,也均有类似的记载。 宫娥梳髻图(清.改琦) |
创建时间:200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