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 反抗革命:晚清宪政改革再认识 一、历史困局下的无奈选择:宪政出场的历史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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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0年在中国历史上的划阶段性意义自不待言,它不仅标志了中西文明碰撞的开始,也拉开了中国向西方单向度学习的序幕。自1860年代开始,由开明的地方政府大员主导的洋务运动先后经历了求富与求强两个阶段,以学习西方文化、引进西方技术和操练西式海军为主要这一阶段的社会变革的主要内容。经过三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拥有了一支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六“的舰队,足见其功效的不容否认。然而,中日甲午战争中,中国海军舰队——北洋水师——全军覆没,随后签订1840年以来最不平等,赔款数额最为巨大的《马关条约》,几乎连满洲贵族的老家东北都没保住。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证明器物变革终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痛定思痛,时人逐渐在比较中形成一致意见,认为日本作为一个小国而能战胜中国这样的世界大国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上的优越性。洋务运动健将们也迅速认同社会一般意见,认为洋务所能发挥的潜力已尽,继续深入实在已不可能。甲午战后,深入改革的呼声不仅发自维新派,张之洞、刘坤一、王文韶、盛宣怀等洋务人士也提出了变法要求。②“推动变革的政治精英已经认识到,由于传统政治体制本身的僵直和专制、文化的强大惰性,局部政策调整远不足以解决民族生存危机问题,推动更打规模的制度创新是摆脱危机和实现富国强兵的必由之路”。①连洋务派中稳健派代表李鸿章也认为“至于根本大计,尤在于变法自强”②。在此之前,王韬、郑观应、马建忠等早期维新派任务的言论也在社会上广为流布,使社会公众和舆论能够在遭受《马关条约》忽然德国强占胶洲湾这样的挫折之后很快达成共识。年轻的光绪皇帝在众口一词的云论影响下被维新派的真诚呼吁所激动,于1898年6月11日“根据御史杨深秀和侍讲徐致靖的奏章下诏定国是,宣布变法”③。随后的103天里,政府总共颁布了三十多道诏书发布改革政令,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发动了维新运动。但是,这次轰轰烈烈而又短暂的政治革命仅仅存在了103天就匆忙结束。103天的时间太短,历史没有给维新派太多时间去实践他们的政治方案。

  在戊戌维新中,维新派中的左翼人物以谭嗣同和梁启超为代表,主张激进的全面变革,要求”张民权“,“设议院”,在中国的传统社会结构上嫁接一个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从主张上看,这可以算是宪政政治作为一种政治改革方案在中国第一次被提出并要求当局实行。在梁启超‘大变”、“全变”的功利心态主导下,维新派促使光绪皇帝采取了一系列过于急噪的政治措施,但宪政始终未能打动他。所以,不能把这场“变法运动”视为一次宪政运动。从策略上看,这种心态成为维新派的主导言论并不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过早的斩断了与保守集团中同情变法但反对激进的人的感情联系,,使这些人成为改革的反对力量,也使一些地方大员阳奉阴违,不能真心实意的推行新法,从而导致变法未能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起到应有的作用。改革的诏令到了地方,往往变成一纸空文。但是,从整个变法的过程来看,这次变法值得人们吸取的教训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尽量争取社会同情的同时也应该尽可能的在对立阵营中寻求可能的支持,尤其是某些地方上的实权派人物;2、在言论上应当适度低调,避免“打草惊蛇”,引起太多人的反对甚至反抗;3、缓慢渐进的调整地方人事安排,让中央制定的改革措施能得到切实的执行;4,中国是一个农民始终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任何改革如果不能取得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便不能得到真正的深化,而农民最为关注的土地问题却没有适当的解决就造成了农民对这次改革态度的冷漠。所以,要尽可能的照顾到农民的利益要求,鼓励和发动农民的支持和参与。

  戊戌变法结束以后,由于各方面因素的互动和交错,义和团运动从地下的秘密组织成为受到官方默许甚至鼓励的社会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排外运动,包括火车铁路和电线杆在内东西都被当成反对对象,一概加以排除。官方的纵容态度和西方国家在废立皇帝的事情上向慈禧太后施加压力引发义和团和官兵相互配合攻击外国使馆的挑衅性行为,引起八国联军侵华,北京遭到洗劫,最后以又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收场。在慈禧太后被八国联军赶出北京“西狩”途中,她以皇帝的名义下罪己诏,同时命令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改革的具体办法。“清末新政”在一片慌乱中匆忙出场。

  清政府在1901年的上谕中称,“此次内讧外侮,仓猝交乘,频年所全力经营者毁于一旦。是知祸患之伏于隐微,为朕所不察者多矣。惩前毖后,能不寒心?自今以往,凡有奏事之责者,于朕躬之过误、政事阙失、民生之休戚,务当随时献替,直陈无隐。当此创巨痛深之后,如犹恶闻诤论,喜近谗险,朕德虽薄,自问当不至此。”这道上谕表明,清政府再次在危机存亡的关头想到了改革。随后的一系列谕旨中,朝廷明令全国各地大员及政府要员“备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提出改革办法。是年4月25日,北洋大臣袁世凯率先上呈变法奏折。同年7到8月间,两江总督刘坤一与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上呈著名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其中,袁世凯的10条建议中有,”定律例“一条,”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先后有”整顿中法‘与“定矿律、商律、路律、交涉、刑律”,这可视为真正变“法”的开始,也是1904年驻法公使孙宝琦上述“吁恳圣明仿英德日本之定制为立宪整体之国”的前奏。应当说,没有这些言论的外围清扫,孙宝琦的“吁恳”就不会奏效。这些言论中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相对于戊戌变法发自下层而言,这次的改革呼声首先出现在国家权力中心;2、这次改革得到了地方大员们的支持,甚至,他们在某些特定时期还是主要的推动者;3这次改革与戊戌变法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是以危机应对手段出现。

  就在国内出现这些改革呼声的同时,日俄战争的结果再次加强了人们“宪政救国‘的信心,并且让人们意识到改革的迫切性,按照当时人的理解,日本是因为实行了宪政在在战争中打败了强大的俄国。正处于深刻民族危难中的中国人对于宪政的功效有了更加浪漫的想象,甚至有些立杆见影的味道。此后,地方大员中的重要人物如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等纷纷上奏请求实行宪政以求自强。宪政终于在中国成为庙堂上的讨论话题,而不再是知识分子们的呼号了。

创建时间:200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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